媒体思想之曹林专栏
无代表,不纳税——即在议会无代表权也就不存在纳税的义务,这是当年北美殖民地人民向英国议会发出的著名宣言,以抗议英国不给其代表权。其实早在13世纪,英国的《自由大宪章》就确立了这个原则,将代表权和纳税义务联系在一起,如今已成为现代国家基本政治原则之一。
也就是说,“无代表不纳税”这句话是不完整的。要公民履行纳税义务,光有代表还不行,如果代表不能履行“监督政府怎样花钱”这个最基本的纳税人委托,无权行使审查政府预算的职能,代表就失去了最核心的代议价值,有代表很大程度上等于没代表。所以,“无代表不纳税”这个宪政原则的完整含义应该是:要公民履行纳税义务的话,必须要有能代纳税人监督政府花费公众纳税的代表,代表缺乏这种预算审查权力的话,百姓就不存在纳税的义务。即无预审,不纳税。
所有这番思考,源于近日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的一段话,他说:要遏制当下“三公”盛行之风,很重要的措施是加强对政府财政预算的把关。可目前中国预算审查制度的现实是:预算编制比较粗糙,审查时间太短,本届两会安排审议财政预算的时间只有3月6日下午和3月7日全天,如此短的时间内,让两千多名人大代表对预算进行详细的审议非常困难。外国的议会60%的时间用在了审核各种预算上,未来中国各级人大也应该就政府预算进行经常的辩论。(中新社3月21日)
强化预算审议的要求在今年两会上表现得特别强烈,许多人大代表对审议政府预算走过场表示出了不满,一个代表说:作为第十届代表,我已参加了5年的会议,从没听过任何代表审议《预算报告》的发言;一个代表抱怨:每年大会安排审议《预算报告》都效果不佳,最后都是稀里糊涂投了赞成票——代议士无力、无权、无法审查政府预算,这个现实与代议制民主严重不符,因为审查政府预算的权力,是代议制民主下人民代表手中最核心的权力,而缺乏这个权力,人民代表就被抽空和虚置了。
无代表不纳税,人民选出来的代表缺乏审查政府预算的核心权力,代表权非常稀薄。英国有一句谚语:“税收是代议制之母”,从代议制民主角度看,纳税人有资格在履行纳税义务上与政府部门进行博弈:要想让百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代表们的预算审查权须首先落到实处,各级人大须就政府预算进行经常的辩论。无预审,不纳税,既然政府是靠纳税人的税金供养起来的,人民就有权以纳税与政府进行博弈,争取代表的核心权力。
当下,年收入12万以上者自行申报纳税制度正陷入僵局,各地的申报情况都不理想,有些城市甚至是零申报。3月底的申报截止日期将至,税务局与纳税人正进入最后的心理博弈:税务部门一次次发布“不申报将会严惩”的信息对纳税人施加心理影响,动辄强调“不申报的话会罚多少”的理念——我想,税务部门这种姿态只能刺激公众对自行申报的逆反心理,加剧其厌税心理。政府不应仅把公众寡于申报纳税看做一种违法行为,而应尊重其作为一个公民、一个纳税人的博弈诉求,以赋予人大代表对政府预算的实质审议权来给公民以纳税归属感。
(作者系中国青年报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