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第22次药品降价正式执行。此前该部门发出通知,对278种中成药内科用药的零售价格进行调整,共涉及1000多个具体剂型规格品。然而,由于不少药品降价后即在市场上消失,许多消费者抱怨并没有得到实惠。
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再引争议。有个别厂商质疑“专家对新药品压价过低”。为此,广东某药企干脆“恶搞”:100片一瓶的维C银翘片,报价高达99999元一片。
“降价死”拷问公共政策“无责化”执行
一个近乎黑色幽默的事实是,每次政府降价药品名单公布,这些药品在市场上就会消失,代之以同样成分的其他“新药”,价格比以前更为昂贵。
出现这种局面的原因很复杂,例如药品厂商的“见利思迁”,例如中间环节的层层“加价”,抑或医院医生的“高价”处方。仅仅从某种道德层面的呼唤,希望药厂、中间商、医院、医生都“有社会道义,要让老百姓得实惠”显然是徒劳的,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天然的逐利性很容易冲破道义层面的束缚,如果没有公共政策的适时应对,必然导致当下这种“连降连升”情形。与其在道义层面口诛笔伐做无用“鞭笞”,倒不如在“控制药价”的公共政策上做出调整。
例如:立法禁止厂商的旧药翻新,建立药物经济学评价准则。当所有药物的效果都相同时,应尽量选择成本最小的药物;针对药品中间商的层层加价,国家应该指定一批具有规模的药厂,规定其利润率,并实施部分财政补贴或者税率优惠,利用“低价”药品来对市场上的一些高价药进行冲击,加强调控;实践中医生有着独立的“处方权力”,应当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上切断医生和药品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把门诊药房向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过渡。
公众绝不能容忍“降价令”成了高药价的“预告片”,因此,必须对已有的公共政策进行有效评估,要么调整公共政策,要么进行“带责”执行,一定要让百姓得到真正的实惠,千万不要再开出许多“政策白条”忽悠善良的人们了。
陈春
“人机对话”药价谈判急需制度“补丁”
药企“恶搞”“人机对话”,当然有许多的因素。我们不得不承认,“人机对话”在程序的设计上,药企报价的最高限额一栏里是允许填写“99999”的。因此,虽然明显存在着游戏、戏耍的成分在里面,但并未超出规则允许的范围。只能说他们是在以一种近乎“恶搞”的手段来博弈取得利益的最大化。“既然不能不报价,那就索性报一个高价,任你砍,反正你砍多了,他抗议,砍少了他赚钱!”某企业代表一语道破其中奥秘。
显而易见,以一种带有某种程度游戏成分与不确定因素的制度设计来实现药品网上采购的最优化是不现实的。比如上面提到的报价高达99999元一片的维C银翘片,按规则,专家每轮最多只能砍掉99.99%。虽经四拨专家轮流上阵砍了四轮,才降到了相对合理的水平,专家建议价最后定为0.053元一片,可实际上企业填写的批发价只有0.02元一片。
笔者并非完全否定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方案,而是想指出,“人机对话”确实已经发现了制度设计上存在着不足的地方。将药品按专利、单独定价及优质优价、普通GMP、单独定价单独限价等进行分类是必要的,但是,不限价药品也采取完全一样的“砍价”方式当然也不可行。既然已经暴露出了制度设计上的漏洞,就应该赶紧用制度“补丁”及时修补,使制度更加科学并尽可能臻于完善。
金卯刀
降价药频频消失,以药养医是症结
由于目前实行的医药一体化体制,医院获得的财政投入不多,而医院要维持日常的正常运转,就要通过经营药品来获得利润,补充自身经费的不足,这就是当下广遭诟病的“以药养医”。现在,国家药品价格主管部门要求药品降价,医院当然不敢违抗。但是,执行降价政策,就意味着收入的减少、医院自身利益的损失;而不执行政策,则可能会导致罚款等后果。于是,“惹不起只好躲得起”,悄悄地让降价药品“消失”。
对药品的价格监管折射出医政乏力。其实,是药品的特殊性,导致了价格管理难以透明。前不久,对于一些药品的国家最高限价远远高于市场零售价的怪现象,就有药厂的知情人士披露说,那些物价、卫生等部门,因为根本不了解药品的成本构成,不管是采取听证也好,审批也罢,确定药品的最终价格时,还是药厂说了算。况且,医疗卫生这类特殊的公共服务,不能像其他服务产品一样,制定硬性的什么标准。医生同样治一种病,可以用这种药,也可以用那种药。不用那些公布的降价药品,偏偏要用那些高价药,作为卫生管理部门,即使手握执法大棒,又能奈我何?
事实上,药品暴利的关键在利益,利益的源头在医院,而要真正切断这个“利益链”,最终必须实行“医药分离”,一方面让医院不再经营药房,确保医院和医生不是为了获利而开药;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加大对医院的财政拨付,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收入结构。当医院不再为扩大利益而用药的时候,药品的暴利自然也无从产生。
林丛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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