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颖被诉拖欠车贷案”昨天有了新进展。昨天下午,原告亚辰伟业汽车销售中心的代理律师来到朝阳法院大屯法庭,向法官递交了撤诉申请,并被法院核准。
亚辰伟业汽车销售中心的代理人表示,他们已经从银行得到通知,拖欠的8万多元车贷已经由瞿颖的账户划到了银行。既然欠款一事已经解决,打官司已经达到目的,因此他们决定撤诉。但记者了解到,此案在开庭时,瞿颖明确表示她买车时付的是全款,为何这次又还欠款呢?
对此,亚辰伟业汽车销售中心介绍,当初瞿颖买车时是一次性付给了购车委托人赵某,但赵某并没有将全款给销售中心,而是拿着瞿颖的所有手续办了车贷。
瞿颖在合同中的签名也是委托人代签的。后来他们联系不上赵某,所以就直接起诉了瞿颖。
但瞿颖的代理人在得知这一消息后则认为,法院不应该核准原告的撤诉,他认为应该将笔迹鉴定进行到底,这样就能证明瞿颖没有拖欠贷款,而原告也应该公开表态称此事与瞿颖无关。
案件回放
今年2月,亚辰伟业汽车销售中心起诉称,2002年10月9日,瞿颖与中心签署了一份《贷款购车合同》,购买了一辆96.2万余元的宝马汽车,车辆首付款为28.8万余元,同时向银行贷款近67.4万元。该中心为瞿颖提供贷款担保。据该中心称,瞿颖履行了初期的还款义务,但是自2006年8月起,因瞿颖拖欠贷款,导致银行从中心的保证金账户中划走贷款本息88841.03元。他们因此诉至法院,要求瞿颖给付中心为其代垫的贷款本息及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