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新华网报道,义务教育法于去年重新修订后实施。根据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实施刚7个月的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切实保障法律的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依法推进义务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义务教育法》作为重要的教育法典,其主要精神是:以法律形式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学校乱收费主管人员将受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以法律形式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等。它的落实情况如何,直接决定着教育大厦的“建筑质量”,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立法机构,进行严格认真的司法督促检查,很有必要。笔者为这项检查提出三点期待。
首先,要暗查不要明查。检查就是要了解真实情况,换言之,也就是要找差距、求进步、觅实情。如果按惯常的逐级通报的检查方法,所到之处肯定是落实到位、群众满意,违法办重点班的、假期补课和乱收学费、杂费的,都不见了踪影。事先通报虽是正常的检查程序,也给作为不良者留下了造假时间和空间,兴师动众得到的可能是虚假情况,不利于工作决策。所以,改为暗查,不声不响的来,悄无声息的去,静静悄悄的问,屏气敛声的看,因为没人做手脚,违法教育行为也就能露出“狐狸尾巴”,受到严肃查处,有利于形成科学、客观、真实的决策和对策。
其次,要即兴随意不要基层安排。据报道,《义务教育法》引入了问责制,国务院违法也要被问责。检查人员就是要检查各种违法现象,不要任何人带领,得到实况,而如果听从基层人员的安排,情况就不一样了,很多基层人员很会作秀,让你参观已经演示了很多遍的群众“群口相声”,锦绣一片,基础教育的不均衡发展、未能建立基础教育资源的有效调控机制、基层政府教育资金投入不到位等真实情况被掩盖了,责任也得到了逃脱。所以,检查就应该像温家宝总理那样,随意性强一些,比如温总理帮助农妇熊德明讨薪就源于这种“即兴视察”。路线是不确定的、视察地点是不确定的、视察对象更是不确定的,让作秀没了施展舞台,得到的才是鲜活的真实情况,可以大胆问责。
第三,多去穷乡僻壤少去繁华都市。既然是检查,就是要落实义务教育法“让更多穷苦孩子上得起学”的精神,落实“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穷乡僻壤才是主要视察区域。都市、城市就是落实《义务教育法》不够到位,有城市财政的支撑和家长支援,孩子们的求学状况也不会差到哪里去。而那些“电灯泡是唯一的文明物件”的穷苦乡村,基层政府财政紧张,家长收入非常微薄,再加上子女多,农村办学条件艰苦,所以,仍然有很多孩子徘徊在恶劣的办学条件中,在“一人学校”中艰难支撑。所以,检查组应摒弃繁华,不惜跋山涉水、穿越艰难阻隔,到穷乡僻壤去,将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温暖送给他们,从而在以后的教育决策中更好地履行“城市反哺乡村”的精神,弥补上农村教育的短板部分,早日提升农村教育的“洼地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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