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10点,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鹤兴路17号的那处二层小楼的拆除工作仍然没有进行,尽管已经到了法院规定的最后拆除时限,但这个在建筑工地上矗立了整整三年的“孤岛”仍然在与开发商抗争。“我只是想争得自己的权利,这是我的房子,要拆必须征得我的同意,但看来最后我还是会失败。
21日夜里的最后抵抗
昨天晚上是法院下达强拆通知书上的最后时限,吴随同丈夫来到自己矗立在建筑工地上的“孤岛”,那个2层本来要当作酒店的小楼。
“我认输了,法院的通知下来后,我就知道我肯定要搬了,所以我就和丈夫一起去把楼里面仅存的一些家具搬出来。”吴在电话里给记者讲述了昨晚发生的事情。
1993年这个工地项目审批下来后,这个小楼就开始了断水断电的历史,吴在楼里留下了一些家具,作为抗争的“道具”,但3天前发现抗争无效后,她和丈夫商量决定把这些家具搬出来。
到了小楼前她才发现,工地的工人们已经显得急不可待,“在那个小楼周围挖了1米深的一圈沟,把地基都给破坏了,小楼摇摇欲坠的。”吴讲,当时她丈夫表现得不太理智,他越过深沟,爬进了屋里,“房子看上去马上就要塌了,我丈夫在里面可怎么办。”
这样的对峙一直持续到今天早晨10点,“开发商的施工队没有来,我们就在房子里面等着,看他们怎么办。”吴说,但她认为施工队迟到的原因可能因为她房子周围已经围满了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
一座引人发笑的小楼
房子尽管打算拆除,但吴认为自己的权利仍然需要继续争取。
1993年,吴装修好了自己的小楼,当时这个小楼地处杨家坪步行街旁,“地点特别好,我花钱把小楼从里到外的装修了一下,打算开个酒楼。”但刚装修完不久,拆迁通知书就下来了,补偿办法有三个途径,一是按照房子面积兑换成补偿款,二是另外安排商品房居住,三是在开发范围内安排。“我的考虑是我的房子原来在哪,今后还住在哪,面积应该与现在的面积相同,朝向也要好一点的。”
在吴的产权证上显示,她的小楼共有建筑面积219平方米,因此她提出在新建楼盘上还给她219平方米的商品房。“但是他们告诉我,如果在开发范围内安排,可能会安排在地下室,这我就不同意了。”
但按照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房屋拆迁工程处的说法,吴的要求太过分了,“我们不排除她明知道此处要拆迁,却加盖房屋以获取高额赔偿的打算。”另外,也有传闻讲,吴提出索取补偿款2000万才肯搬迁,但吴并不承认。
最终双方争议没有结果,这一拖就是三年。
这三年里,吴周围的住户纷纷搬走,开发商也最大限度地进行着施工,“电和水早在1993年就停了。”接着开发商清除了周围的房屋,并向下挖了10米深的地基,吴的小楼不仅没有了存在的价值,连他们夫妻俩想回家都成了不可能的任务。
“好在小楼旁边就是重庆的轻轨,有位记者看到这个怪现象后,在轻轨上把我的房子拍下来,放到了网上,可能情况太搞笑了,引起了更多媒体的兴趣。”
要按《物权法》维权
“但直到现在,开发商仍然没有告诉我安排的房屋到底是什么结果,反正就是先拆了再说。”吴告诉记者,她只能先允许拆除房屋,但她仍将争取自己的权利。
“对于这个小楼,我们没有什么可说的,法院的通知我们不可能违背,否则就违法了,但我倒是认为你们应该考虑一下,这个户主这样坚持,是不是背后有什么利益?这个我们就不好说了。”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房屋拆迁办公室一名张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10月份,我会按照物权法来争取我的权利,这个我是不会放弃的。”吴说。 作者: 晚报记者李宁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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