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肖姗)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贵”呼声,省物价局昨天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今年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重点规范高中收费行为,并选择不同层次的学校开展高中教育成本监审工作,研究降低择校生收费标准的措施。
通知规定,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的“三限”政策,进一步降低择校生择校收费标准。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各地高中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调节生、转学生、旁听生等其他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高额费用。此外,要切实加强对“示范”、“星级”等学校达标创建活动的管理,坚决制止一些学校搞超豪华建设、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做法,严禁以重点校、实验班、兴趣班、重点班名义向学生高收费。
对于改制学校收费行为,通知要求,凡没有做到法人、经费核算、校园校舍、教育教学“四独立”,并取得民办学校资格的,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政策。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收费的监管,严禁学校一次性向学生收取学费。
通知还明确,要加强对学校学分制收费的监管,未经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三部门批准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学校,不得收取重修费。
通知要求各地把加强教育收费管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高到全面落实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并在4月20日前对本地区的教育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
据悉,目前我省公办高中择校费标准为:苏南、苏中八市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时每人最高收费不得超过3万元,苏北五市每人最高不得超过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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