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什么是“物业管理的启动性经费”吗?作为业主,你知道开发商应该将建安费的2%用在你身上吗?
根据北京市政府1995年第21号令中的相关规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的启动性经费由该居住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建安费2%的比例,一次性交付给物业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
本周一,健翔园业委会向前期物业公司追讨物业启动经费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作为北京市首例追讨物业启动经费的案例,健翔园小区向业主揭示了自家百万物业费“神秘”失踪的症结所在。
位于北四环健翔桥西北角的健翔园是由北京经济技术发展投资公司于1999年开发建设。2000年6月健翔园的首批业主进住之后,业主与前期物业公司——北京健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服务质量及物业费、采暖费等收取上一直纠葛不断。小区业主代表在维权的过程中发现,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启动性经费业主从未听说过。2005年1月小区业委会正式成立之后开始向健翔物业追讨这笔经费的下落,但得到的答复却是“花光了”。对此,以任晨光为代表的业委会人员认为,既然这笔钱是由业主在购房之初缴纳的建安费的2%划拨出来的,理所应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在经过了6个月的追讨之后,2005年7月,该小区经业主大会决议与健翔物业公司解除物业服务关系,另聘新物业。2007年3月,业主委员会将健翔物业告上了法庭,要求健翔物业归还健翔园小区的物业管理启动性经费。
在健翔园小区业委会诉小区原物业公司追讨小区物业启动性经费一案一审开庭之后,又有新天地等4家小区业委会表示要向开发商及前期物业公司追讨业主应得的物业启动性经费。
昨天,律师孟宪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北京市目前商品房每平方米1500-2000元的建安费标准,一个大型社区的物业启动性费大约为千万元,而从北京市政府1995年颁布第21号令至今的这10余年间,北京4000余家小区的物业公司没有一家公示过这笔费用。在21号令被漠视的10年,有数十亿物业启动经费神秘失踪。
谁也没有想到,健翔园小区业委会的一纸诉讼牵扯出来的却是北京10年间4000余家社区业主“物业启动性经费”的失踪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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