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生 倪慎真记者邵宁)引进领军人才优先办理户籍迁沪;留学人员创业项目可享所得税优惠;评职称有“绿色通道”……为贯彻落实《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若干配套政策》(即科教兴市“36条”),市人事局近日明确了若干人才配套政策的操作办法。
今年,市人事局将通过优先办理户籍迁沪手续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吸引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负责人、业务骨干等本市急需的专业人才。同时海外人才来沪定居工作或创业可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证,由市人事局按人才评价计分体系打分,核定1年、3年或5年的《居住证》B证有效期限。
另外,留学人员项目经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认定后,可与所在地的税务部门联系,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额的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院等用人单位通过合法手续聘用的外籍专家,其薪金可列入单位成本。
为了完善相关人才接力政策,以唯业绩、唯能力的评价标准,对学历、资历等未达到正常申报条件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开辟“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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