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5时30分,交通肇事后潜逃3年零7个月的刘建刚被丰台交警押解回了北京。2003年8月,他在科丰桥北驾车撞死一名孕妇后逃逸。从今年1月至今,全市已有17名肇事逃逸司机被交警抓获。这17人将因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被北京警方列入“黑名单”。
近日,有关交通“黑名单”的话题沸沸扬扬。有媒体以《北京将建私家车黑名单库》为题,对市交管局设置交通违法“黑名单”一事进行了报道,引起了北京市民的高度关注。
记者上午从市交管局获悉,截至目前,交管局尚没有任何针对私家“车”或私家“车主”建立黑名单的工作计划。
“黑名单”之对象
私家车不会登上“黑名单”
“如果对违法行为多的私家车建黑名单,那我的车以后就不能借给别人开了?”本周一,市民刘伟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
刘先生说,他本人名下有一辆车,但自己驾车技术十分糟糕,后来将该车借给了一个朋友。“如果我的朋友连续交通违法,他本人不进黑名单,反倒把我这辆车和我这个车主放进黑名单,以后我开这辆车出门,什么违反交通规则的事都没干,就被警察拦住,那我岂不是太冤枉了?”由于现在并没有任何法律条文规定“私车只能车主本人驾驶”,“一辆车多人开”的情况十分普遍,市民担心,如果是针对“车”或“车主”设立黑名单,可能会既放纵交通违法人,又委屈了并未违法的车主。
“我们建立的黑名单有两大类,一是针对专业运营单位及其员工,二是针对醉酒驾车和肇事逃逸的普通司机。目前并没有针对北京私家车设立黑名单的计划。”交管局新闻中心主任张景春说。
记者了解到,无论从必要性还是可操作性上来讲,现阶段针对“私家车”设置黑名单都是不现实的。虽然确有部分私家车违法行为频繁,但从对社会交通的危害来讲,这些车并非营运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时间相对较少,造成恶性事故和群死群伤事故的几率不高。特别是以现在的技术手段,如果对私家车设黑名单,最终受影响的只能是车主,因为车主有可能将车借给别人,自己并不是交通违法人。“这样做显然不公平。”交管局有关工作人员说。
“黑名单”之目的主要针对醉酒驾车和肇事逃逸
“黑名单”之所以会与“私车”有了瓜葛,真正的原因其实是“驾驶私家车的司机也有可能醉酒驾车或肇事逃逸”。
自去年11月,交管部门推出“4条高压线”之后,在全市范围内对酒后驾车、非司机驾车、闯红灯、“涉牌”4类交通违法进行严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3款规定,一年内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根据这一规定,任何司机只要醉酒驾车被交警查获,都将要被记录进黑名单。从去年11月底至今,北京因醉酒驾车而被拘留的人达近千人,这些人都已经成了“黑名单上的人”。
“打击肇事逃逸也将是交管局今年重点工作之一。”张景春说。今年以来,各交通支队追逃民警已经先后抓回了17名肇事逃逸嫌疑人。一旦法院认定其罪名,这些人都将同样登上“黑名单”,并面临终身禁驾的处罚。
“黑名单”之执行准确执法需网络支持
如果司机一年内第二次醉酒驾车被查获,民警能否在现场就发觉此人已经上了“黑名单”?据介绍,执行“黑名单”需要网络的支持。当某位司机经过检验被认定是醉酒驾车之后,他的驾驶员信息将被登录到交管局内部数据库中,同时被记录的还有违法时间、地点等各项信息。一旦该司机再被查获,交警将在其醉酒检测报告出来之后,进入该数据库查询,如果发现此君已经“榜上有名”,将按照法律规定,当场吊销其驾照。
“黑名单”之重点
“四种车”仍是重点监控对象
在针对普通社会车辆司机设置醉酒驾车、肇事逃逸“黑名单”之前,交管部门“黑名单”一直重点监控各个社会单位,特别是专业运营企业,如货运、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公交公司等等。目前,大货车、大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校车仍然是交管局重点管理的车辆。
据介绍,交管部门设立黑名单的目的是要对屡教不改、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特别在运营车辆发生负主要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所属企业也将被警方记录在案。对屡次发生事故的,警方还会将名单提供给媒体,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特别在每年春运期间,交管部门都将根据“黑名单”的记录,对违法大户进行重点监控。在长途客运企业内,如果有司机近期曾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已被警方记录在案,此人将自动丧失在春运期间驾车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