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连续两天报道了“物业启动费”事件,不少小区业主也表示要跟“物业启动费较较真”,也要追查一下小区物业启动费的下落。昨日,率先因为物业启动费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的健翔园业主委员会成员任晨光告诉记者,他们在调查中除了发现这笔“隐秘”的物业管理启动性经费,还发现了前期物业公司存在重复收取费用的问题。
房屋中修费
2001年12月京国土房管物字[2001]1330号文《关于建立公共维修基金后中修费收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业主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后,物业公司不得再收取房屋中修费。
水泵大修费、折旧费
2003年4月京国土房管物[2003]341号文《关于高压水泵收费问题的复函》规定,“业主已交纳公共维修基金的,不再交纳高压水泵管理费中的大修费、折旧费”。举例算账关键词1:物业启动费规定:《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的启动性经费由该居住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建安费2%的比例,一次性交付给物业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举例说明:健翔园一共10万多平方米,建安费为1600元/平方米,按2%的比例计算,这笔启动费有330余万元之多。
关键词2:中修费
规定:《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自1997年7月1日起执行)规定,乙类住宅中修费为7.06元/平方米/年,中修工程主要适用于一般损坏房屋,房屋公共部分维修费占38.7%。举例说明:以一套10万平方米的小区来说,每年交的中修费中就有20多万元应该用于公共部分。
关键词3:大修费、折旧费
规定:《关于调整委托管理住宅电梯高压水泵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收取电梯、水泵的大修费、中修费、折旧费等。举例说明:以健翔园为例,一共5部运行电梯,10部电梯一年大约收取68万元;5组高压水泵每年的费用也在近12万元。这其中只有不到60万元是用作电梯和水泵的运行维护费用,其余的20万元的所谓的大修费、中修费、折旧费,也是应该纳入公共维修基金。信报记者蔡雪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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