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革继胜)北京正在考虑调整行政处罚最高3万元的限额,企业或个人发生了危害公共安全、危害生态环境保护等四类行为时,可能会受到重罚。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通报了2007年工作要点时,宣布了今年的立法计划。
此外,市人大今年还将完成听取、审议“一府两院”7个专项工作报告,督办4项议案,讨论决定8项重大事项,参与奥运筹备等工作。
四类行为罚款限额拟提高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引透露,根据安排,市十二届人大第35次常委会将审议表决《北京市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修正案(草案)》。
张引说,这一草案有两个方面的重大修改:一是在行政处罚中取消了经营性与非经营性的区别,二是对四种行为的处罚限额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
张引说,在以前的罚款限额规定中,对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进行了区别对待,现在把这个区别去掉了。
在以前的罚款限额规定中,罚款限额最高是3万元,这种处罚力度对某些行为还是不够的,张引说,所以现在设定对4种行为的处罚力度大幅度调高:一是公共安全领域,二是有限自然资源开发,三是危害生态环境保护的,四是危及人身身体健康和财产方面的。
张引还强调,提高罚款限额是出于形势发展的需要,主要是解决目前公民或企业违法成本太低、职能部门执法成本过高的问题。
立法是否听证暂无定论
张引说,立法会不会召开听证会,要根据情况而定,比如在审议有些影响面大的法规的时候,如果社会反响比较大,意见争论焦点比较明确,而且带有不同的社会群体利益,这样就可以开了。“如果为了听证会开听证会,选的立法项目大家不关注,就可以不开,就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来参与。”
张引说,“今年还没有定下来是不是所有立法项目都必须开听证会”。但我们的原则是推进立法民主化,扩大公众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同时,今后立法时还要发挥咨询专家法制建设顾问作用,要通过召开一些立法的研讨会、论证会加强立法可行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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