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地税局获悉,截止到3月20日,我市已有46位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办理了自行纳税申报,补税69.5万元。
据了解,去年11月份出台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明确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应向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为确保申报工作有序进行,市地税局在通过办税服务厅、12366短信平台、政策咨询服务电话、《拂晓报》等广泛宣传的同时,依据个税重点纳税人监管资料库及平常掌握的情况,深入全面地开展了普查工作。同时,盯住重点不放。对中直、省直企业实行年薪制的管理层人员,民营股份制企业的出资人,私营企业主等重点人群采取约谈制度,有针对性地宣传辅导。结合汇缴挖潜,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纳税评估环节,加强对企业的财务审核,督促企业财务人员提醒符合条件的人员自行申报。此外,着眼全局提高,宣传税收政策,增强整个社会的税收法律意识,提高税法的遵从度,为全面加强个税征管打好基础。
市地税局有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下一步将抓住工作重点,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强化约谈制度,核实有外地收入人员的具体收入数字及实际扣缴个税税款,更新维护高收入纳税人重点监控网络,加强监管的有效性。对尚未确切掌握但有可能符合自行纳税申报条件的纳税人,采取约谈或检查等方式,加大督促力度;对应申报但拒不申报的纳税人,将再次告知其应负的法律责任;对逾期仍不申报者,将严格按照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并予以曝光。
来源:
拂晓报 日期:3月22日编辑: 汪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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