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市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将为加快全国人大制定《循环经济法》提供范例。这是3月21日至22日,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循环经济法》起草小组在铜陵市调研循环经济试点情况和《循环经济法》立法工作调研后,对铜陵市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评价。
铜陵市自2005年以来,积极构建循环经济引导体系,从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组织、督促和政策引导入手,制定了完善的政策体系和高标准的循环经济规划,精心编制了《铜陵市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努力推进项目储备工作,现已建立起10大类56个项目、总投资达300亿元的循环经济项目库。围绕三废综合利用建设以铜矿、硫铁矿、石灰石三大资源为核心的三大产业循环链,建设三大循环经济园区。目前,国家级滨江循环经济工业示范区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已投入2亿多元,落实的入园项目总投资120多亿元,循环经济取得了初步成效,获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2006年,铜陵市资源综合利用产值已超过15亿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4%,节约标煤近15万吨,综合利用发电量近2亿千瓦时;固废综合利用量达521万吨,利用率72.2%;废水排放总量比2000年下降2000余万吨,比2000年下降2000余万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3.5%;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约4000吨,酸雨频率已由2000年的61.5%下降到31.2%。
调研组认为,铜陵市抓循环经济认识早、行动快、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扎实得力、取得了非常明显成效。铜陵形成了一整套的规划、实施方案,企业形成了一套指标考核体系,最显著的特点是认真摸索、科学规划、勇于实践,走在了全国前列。〔朱国庆〕
来源:
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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