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空壳公司”虚开发票———
本报讯 为牟取非法利益,北京盛泰拓丰科贸公司法定代表人冉景祥伙同他人利用大量“空壳公司”,炮制出特大增值税大案。
昨日下午,市一中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审判处冉景祥和其同伙项先兵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余5人被分别判处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7月到2005年4月间,冉景祥利用他本人和其亲属的名义,注册了盛泰拓丰、宝迪康、鑫盛世源、中首原四家空壳公司,并利用这四家公司大量虚开增值税发票,赚取非法利益。后项先兵、陆梅等人先后加入到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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