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2日讯 平阴某村村委会借了该村一村民2万元,后来一直无力偿还。在法院的监督下,村委会将本村堤坝经营权拍卖了6万元承包费,既还清了村民欠款,也解决了堤坝长期闲置的问题。
1996年12月,某村村委会因向村民曹某借款2万元,期限一年。
2006年秋,新的村委会对堤坝进行开发,准备对堤坝的经营权进行拍卖,并要求执行法官现场监督,保证拍卖顺利进行。法院认为:该堤坝的经营权已被法院查封,为保证案件执行的公正性,法院也给予监督。
2007年3月22日上午,该村召集投标人进行投标,执行法官应邀到场,对拍卖进行监督。经过三次竞拍,一村民最后以6万元成交。村委会随后把欠款交给了曹某,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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