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马供货商再次谋求自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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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马供货商再次谋求自救
坐落在学清路上普尔斯马特(以下简称“普马”)北京总店的停车厂如今长满了荒草,但褪色的巨大广告牌依旧透着它往日的繁荣。调查两年之久的普马案近日完成一审程序,8高管被判刑罚,这犹如引爆一颗重磅炸弹,再一次扰乱了供货商们看似平静的生活。
拖欠至今仍查无着落的千万货款究竟能否得到赔偿?每个供货商心里都打着自己的算盘。在这场灾难中,深受其害而又缺乏有效自救手段的供货商们,也正在私下盘算着第三次的“自救计划”。
普马案:供货商的噩梦
在普马北京总店,一块早已停止的挂表将时间指向7点50分,也许这正是2005年最后一批普马人离开这里的时间。
坐落在学清路的普马北京总店已经尘封近两年了。曾经那块在店门口沿街的普马大招牌,如今已经被天津一汽公司的标志所代替。在附近居民的指引下,记者才注意到总店建筑上“普尔斯马特”几个中英文字样。在很长时间没人翻修的情况下,固定字样的铆钉已经发生了严重的崩裂。
在总店现场的周围,堆放着上百台早已用旧的黑色货架,把破旧的总店和繁华街面隔离。而在两年前,一家零售店里能够拥有如此数量的货架并不常见。总店门前的停车场散落着十几辆购物小车,其中一辆车横躺在停车场中央,似乎一直没人扶起过。
本月20日,北京市一中院对“北京普马超市9高管涉嫌合同诈骗和抽逃资金1.27亿元”公诉案进行宣判,原北京普马8位高管均获刑罚,但此案并未涉及到供货商的赔偿问题。
2002年2月至2004年5月间,因普尔斯马特中国地区的多名高层管理人员受实际控股人刘五一的指使,先后抽逃公司注册资金共计人民币1.1亿元,致使公司无力偿还多家单位的债务。而在2004年7月遭遇长沙供货商挤兑风波之后,中国近50家普马店因资金链断裂在一年时间内全面崩盘。
由此,普马事件开始了长达两年的调查,而上千家曾为普马提供商品的供货商也开始了追回欠款的拉锯战,被普马拖欠货款的北京供货商有上百家,欠款金额从10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涉及金额接近千万元,一些注册资本较小的供货商因此面临灭顶之灾。
第一次自救:法律约束下被迫终止
一些激进的供应商甚至在2005年4月提出了“自救计划”。记者发现,在总店的建筑墙壁上贴着两张已经泛黄的宣传通知,内容涉及到当时供应商对于自救计划的态度。
通知中显示:“……中国普马已经不存在了,存在的只有我们对自身权益的追讨。我们受了损失的人,在积极地探求各种方案,以求把损失减少到最小……这家普马最辉煌的店,就要在一片萧条残败的景象中重新敞开大门。我们将秉承以往的品质及标准重新服务。并且承诺原普马会员的会籍继续有效。对有储值卡的会员,我们将尽快会同有关部门出台解决方案……”时间标注2005年4月26日。
“我还记得那次自救,但是当天就被有关部门给禁止了,他们说这是违法行为。”昨天,记者采访到一位原普马供货商周先生。他告诉记者,普马在中国的首家会员店——北京海淀学清路店是在2005年元旦刚过就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停业。当时的供货商预料到不会容易地追回货款,所以自己组织了一套管理班子准备接手普马,并继续经营。“在管理人员当中,大部分是供货商代表和厂家的代理商。”周先生介绍。
对于自救计划的失败,北京安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安晓地认为,供货商组织盘活普马门店这种举措的可行性是有的,但是也要通过一定的程序取得合法经营权或所有权。比如所有债权人,这其中可能还包括除去供货商之外的债权人,如物业方,大家应该在一起商讨制定相关方案,并提交法院,达到对普马门店的重组。
然而在2005年4月26日的那场自救,并不符合法律规定。英岛律师事务所刘德玉解释,普马案件属于刑事案件,由国家公安部门侦察,事件细节属于保密内容。案件所涉及资金属于赃款,按照正规法律程序,追回赃款应先偿还银行的损失,之后再向下发放到所有受害人。同时,刘德玉表示,如果涉及案件的受害人过多,同时追回赃款有限,也不能保证每个受害人都能得到赔偿。
第二次自救:胜诉后的无奈选择
“现在法院已经把这里封起来了,擅自进去的话罚款100元。”在普马北京总店东南角的一间小房里,一位看门老人对来访者显得不耐烦。当记者把车停在这里时,房间旁一条趴在地上的柴狗,目不转睛地盯着不速之客,显然对陌生人充满了好奇。
老人大声告诉记者,普马的工作人员早就撤走了,这里的停车场只供城管的车停放。但是在普马店的东侧,有一排平房前挂着刚洗好的衣服,显然还有人居住。这时,老人的儿子从小房里走出来,他告诉记者,普马的物业管理办公室就在附近,“有问题去找他们”。
据了解,自从2005年普马关门之后,总有供应商为了追回公司欠款而登门拜访,但是截至目前还没有一家供应商从已经被法院冻结的普马资产中寻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货款。
然而直到目前,仍有不少供货商期望通过再一次自救实现减少货款损失。“我能想到的方式就是供货商联合盘活普马门店,将商品卖出,补偿自己的损失。”一位五金产品供货商陈女士对记者表示。采访过程中,陈女士手里一直拿着胜诉的判决书。
对于日前法院对普马高层做出的判决,她认为“这样的结果治标不治本”。其实供货商对事不对人,看到吴卫东等被判重刑时家属痛哭的场景也很同情。但是,他们也给供货商带来了很大伤害。目前,供货商遭受的巨额损失仍然没有任何渠道追回。
陈女士义愤填膺地表示,希望供货商联盟中能有人牵头,接管普马门店,如原总店学清路店当时的经营效益是不错的。盘活门店后,供货商按照股份或供货出资比例分配货款。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予免税的政策支持。
普马案一审宣判时,陈女士又和律师交换了意见。两年前,她已经向法院起诉并胜诉,但是十几万元的货款一直不能执行偿还。“十几万元是我可以找到证据的货款数额,再加上当时票据被普马销毁的货款,我的损失应该达到了30万元,但是现在一分钱也没有讨要回来,而打官司的钱已经花掉2万元了。”
第三次自救:酝酿中的惟一选择
陈女士所说的“供货商联盟”的牵头人,是山西省代理商联合会会长樊晓军。在普马案一审宣判后,身在外地的山西省代理商联合会会长樊晓军的电话一直就没有停过,很多供货商都打来与他商讨追讨货款的下一步对策。而同为普马供货商的樊晓军近年来则一直站在保护供货商代表的前沿。
去年6月,北京约30多家普马供货商一起碰头开会商讨对策。樊晓军当时被选为普马供货商维权的牵头人。
“回京后我们很快会再碰头商讨此事。”樊晓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之前供货商们总是对追讨货款存有侥幸心理,“但是现在看来‘盘活门店’是自救惟一的办法”,樊晓军表示,虽然这个事情隔很久了,也错过了一些机会,但是盘活门店的行动会进行起来。
“之前,有一些这样的先例因为大环境、资金或者各种原因没有成功,但是这是目前我们解决问题最好的方式了。”樊晓军介绍,他们也希望通过合法手续接管原普马门店,办理相关证照手续,成立新的公司,自己管理或者聘请第三方公司来经营,通过销售商品赚取利润来偿还欠款。
对于通过供货商向普马争取偿还欠款的方式,安晓地律师认为,“供货商现在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诉,而如果普马公司账目上没有钱的话,问题是依旧解决不了的”。安晓地解释,目前以合同欺诈和抽逃资金罪对普马高管进行的宣判是对其公诉的结果,按照法律程序此类案件应该先追究其刑事责任,之后才会追究其民事责任。
自救之外:供货商两年等待已寒心
实际上,两年的追账之路已经消磨许多供货商的信心。
“也就是我们想得开,不然早不在人间了。”一位被欠280万元的食品供货商陈先生还保持风趣地对记者表示,普马案已经搁置两年了,他很寒心。当时他向相关部门起诉,但已经不受理此案,目前面对巨额欠款,他们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也没有什么下一步的追讨计划了。
一直忙着开会商讨追讨货款一事的食品生产商朱经理很无奈地表示,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关心此事,关心供货商,“因为事情现在到了这个地步,我们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朱经理表示。同时,她对于盘活普马门店的想法有不同的意见。她认为,目前的市场竞争很激烈,而且在供货商联盟中还涉及到一个分钱的问题,很难妥善解决。作为生产商,旗下很多经销商也被普马其他门店欠钱,一个零售终端出现问题,已经影响了其整个供应链条,“所以我对盘活普马门店的想法不感兴趣”,朱经理表示。
曾经作为普马供货商的周先生告诉记者,他现在已经不再涉及零售行业,而是自己做点小买卖。“现在零售行业的门槛太高。”周先生透露,现在商场所需供应商缴纳的各种费用,加起来会给自己造成很大压力。而对于普马的欠款,周先生只表示“哪怕有个说法就行”。
而普马学清店的物业费用也一直没有得到相应的清偿。昨天,当记者来到普马物业办公室时,发现它的大门紧锁着,里面没有一个人。办公室的四周已经被诸多学生公寓包围。记者在一所学生公寓的墙壁上发现,上面钉着普马“进货区”的指示牌。公寓老板对于这所公寓此前是否属于普马的办公区并没有解释。
成功自救案例
新疆普马曲折盘活路
普马崩盘后,据各地供货商联盟的统计,其资金漏洞达20亿元。在供货商谋求自救的路上,新疆模式或许可以成为典范。
2005年2月,普马旗下诺玛特购物广场高管不知去向,购物中心随即宣告停业。新疆境内两家诺玛特超市所涉及的600多家供货商的货款被欠,累计损失货款3800万元。供货商尝试过了上访等维权方式后发现,走依法自救之路才是正道。
2005年8月15日,中国建设银行新疆支行和供货商两大债权人联合起来,在诺玛特的基础上,联手在乌鲁木齐市组建了新的“乐亿多”超市。同年12月28日,超市开门迎客。然而,由于投资不到位,致使超市亏损。股东、供货商开始自乱阵脚。
2006年3月到9月,许多供货商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撤掉已经供应给“乐亿多”的货品,或者对其限量供货。“乐亿多”再次陷入生存危机。
2006年6月30日,乐亿多召开全体供应商大会。会议曝出一个猛料——有人出资500万元接盘“乐亿多”。这位神秘人物其实是原诺玛特的一个供货商马德昭。马德昭首笔注入的500万元资金分批偿还供货商,这赢得了供货商的支持,也使得门店运营了起来。
2006年12月31日,马德昭向乐亿多供货商支付了一笔107万元的款项。至此,乐亿多彻底偿还了自开业以来所欠供货商的货款。乐亿多的新举措吸引了众多供应商前来供货:除了一些必要的节庆费用之外,绝大多数超市所收取的进场费、条码费、堆头费等费用一概不收。
目前,乐亿多超市一天的营业额在20万元左右,本月计划偿还向股东筹集的100多万元资金。这意味着乐亿多超市将结束欠款历史,步入正轨发展。
评论
零售产业安全红灯亮起
普尔斯马特,这个曾经在中国拥有不逊于沃尔玛和家乐福光环的“零售巨头”深深地刺痛了中国供货商,也给法制尚不健全的流通领域和不作为的官员狠狠地一记耳光。
拖延两年的普马案一审判决,面对原联合总裁吴卫东被判无期徒刑的结局,供货商们除了对他有一种“替罪羊”同情心外,对这个结果是麻木的。用供货商自己的话来讲,即便是普马高管被判死刑,供货商所遭受的损失目前也是没有办法追回的。
近几年,面对洋超市的大举进军,中国供货商“崇洋媚外”的心理作祟,追随者趋之若鹜,地方政府也为了捧得招商引资的政绩,被洋超市、大品牌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冲昏了头脑。而监管部门的推脱态度也令许多恶意零售商有可乘之机。
普马案是典型的。普马关门倒闭之前,很多供货商就已经察觉到资金断裂的危机,供货商对这场危机的预判,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巨额的损失还是造成了。之后,我们又看到了类似资金危机倒下去的盛兴、超市发等等。
用穷途末路形容供货商现在的处境并不过分。主管流通领域的商务部门声称自己没有执法权限;行业内缺乏相关强制立法,去年11月起执行的“零供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在面对如此恶性事件时没有丝毫效力。而供货商之间的自救联盟在经过了几次失败之后是否有成功的希望仍是未知数。各自维护自身利益的初衷、传统的自救手段,使得供货商这一群体天生带有不团结的局限性。
而我们应该意识到,这些弱势群体的利益是应该得到最大程度维护的。零售终端产生的问题,目前已经引起了上游供货商、经销商的资金危机,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条受到重创。
在下一个普马案爆发之前,立法、监管等问题应该得到所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零售领域的产业安全问题已经亮起了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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