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贯彻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心组近日召开会议,针对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出一系列落实措施,其中包括对基层法院宣判的案件进行一次大评查。
评查基层案件审判质量
针对老百姓最关心的案件审判质量问题,市高院院长张轩表示,案件审判质量关乎每个当事人是否得到公正司法,为此,市高院决定首先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抓起。
据了解,这次案件评查的重点是三级法院的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等。同时,市高院案件质量督查组还将对全市40个基层法院的案件质量进行一次督查、巡视。
张轩说,为防止案件评查流于形式,市高院要求案件督查组对所有被评查案件进行分析,并提出切实有效的建议。今后,市高院还将健全案件质量督查工作机制,把制约和惩戒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作为重要内容。
落实诉讼费交纳标准
群众普遍关心的诉讼费问题也将很快得到解决。张轩表示,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降低了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缩小了交纳范围,是方便群众打官司的一项惠民工程。市高院将在《办法》施行后严格执行,绝不允许出现任何违规收费行为。一旦发现基层法院有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以保障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保障当事人知情权
全市法院今后还将进一步落实诉讼便民措施,设立立案绿色通道,推广导诉制度,引导当事人正确维权。对当事人需要及时了解的案件情况,法院将建立案件查询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公布审判信息,以保障其知情权。对偏远地区或老弱病残者的诉讼案件,法院将实行巡回收案,就地办案,最大程度方便老百姓打官司。
张轩说,为防止法官徇私枉法,市高院还将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的监督力度,重点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管理权贪赃枉法的人和事。对有徇私枉法行为的法官,一律清除出法官队伍。记者易守华实习生 任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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