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重庆大轰炸惨案遗址旁边有一幅巨型的煽情卫浴广告,一个半裸的摩登女郎,显得趣味低俗十分不雅。”昨日,市民汪道胜致电本报反应,大轰炸惨案是重庆人心中的痛,在惨案遗址这样严肃的环境中出现低俗的广告不仅显得格格不入,也是对历史文物的不尊重。
1941年6月5日,大批日机对重庆进行野蛮轰炸,十八梯、演武厅和石灰市防空隧道发生避难者窒息、践踏死亡惨案,2500余人遇难。据了解,2000年9月7日,大轰炸惨案遗址被市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2年1月20日,有关方面在较场口磁器街上重修了惨案遗址,以此纪念死难同胞并教育后人珍惜和平生活。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重庆大轰炸惨案遗址,只见离遗址2米左右的得意世界外墙上挂着一幅高第卫浴的广告,长约5米、高3米,画面上一摩登女郎穿着一件性感睡袍照镜子,一只脚着地,一只脚踩在椅子上,大腿裸露在外。
记者随机采访了十名过往行人,普遍认为该广告“影响市容,经过时不好意思”、“广告女郎如此打扮,让人想入非非”。
汪先生认为,广告艺术表现形式有很多种,而高第卫浴广告表现低俗、不雅观,尤其是在大轰炸惨案遗址环境中更不妥当,是对历史文物的不尊重。
高第卫浴重庆营销中心负责人否认广告不雅的说法。他说,在全国各大城市,高第卫浴的户外店招都是这幅画,它表达女性在高第卫浴的私密空间里非常舒适、放松的感觉。
对此,重庆市工商局广告管理处相关人员表示,按照《广告法》规定,发布户外广告必须进行审批,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市民指认不雅的这幅广告是否涉嫌违反广告法、是否适合挂在大轰炸遗址外,他们将进行调查。(感谢汪道胜先生提供新闻线索)
投诉者汪道胜观点:现在社会已经真是开放了,大腿到处都见得到。说实话,那个广告中的女郎并不丑,广告画面也还看得过去,就是摆的地方不合适。打广告也要因地制宜嘛。
记者 胡兰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