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满公司的罚单是《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相关部门开出的第一张巨额罚单。
时报讯 (记者魏丽娜)因不满广州市规划局对其作出的1500多万元行政处罚,“金满家园”的投资方——金满公司将市规划局告上法庭。昨天下午,被称为广州集资房第一案的“金满家园”案在越秀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百名金满家园的业主前来旁听。
金满家园位于白云区石井镇沙凤村马头岗地段,共建有2幢9层、1幢10层的住宅楼。
住宅小区于2000年前后建成后,开发商打出“绝对商品房”的广告向社会发售。
2005年7月,市规划部门调查认为,金满花园集资房是“采用提供虚假建设时间、虚假测量图纸等欺骗手段”,骗到规划部门按穗府(1997)48号文对集资房处理的规定而得到行政许可,故撤销了该小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7年2月6日,市区规划部门进行听证后对金满公司作出1553万元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交的话每日滞纳金达40多万元。
金满公司将发出处罚决定的市规划部门告上法庭,要求规划部门撤销处罚决定。此案也成为广州集体房第一案。
据金满公司法人代表陈金满讲,1998年项目上马时,曾向当地政府请示能否动工,在被告知可以集资房补办手续的形式建设后,才投入巨资开工。陈认为,相关行政部门在先许可后撤销的过程中,应承担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