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武在楼顶挥舞国旗。
吴苹在现场手拿法规坚称不撤。
向楼内运送煤气罐。
22日,九龙坡区相关部门向外界通报了情况。法院负责人表示,被拆迁人如不履行拆迁决定,法院将强制执行。
本报讯 重庆“最牛钉子户”引起众多媒体关注,22日,九龙坡区相关部门向外界通报了情况。
据介绍,地处九龙坡区商业核心地段的鹤兴路片区旧城改造工程早于2004年就开始启动。此前,该片区80%的房屋系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前修建,年久失修,火灾隐患严重,九龙坡区政府曾多次引资改造未成。2004年,重庆南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确定联合对该片区实施改造。
杨武家被拆迁房屋坐落在鹤兴路17号,面积219平方米,共二层,砖混结构,属营业用房。
按补偿方案,开发商确定了两种补偿安置方式,即货币安置和产权调换。由于杨武家坚持要在拆迁范围内按原被拆迁房屋位置、楼层、朝向安置,双方一直未能达成协议。2007年1月11日,九龙坡区房管局根据开发商此前提出的裁决申请,在召开听证会后下达了拆迁行政裁决书,由开发商将杨武家安置在斌鑫城二楼,并要求杨武家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搬迁,交付房屋。
此后,杨武仍未搬迁。九龙坡区房管局于2007年2月1日向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先予强制拆迁申请书》,此案进入司法程序。
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3月19日召开司法强拆听证会,当天合议庭下达了《非诉行政执行裁定书》和《限期履行通知》,责令杨武在2007年3月22日前履行行政裁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法院将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22日,重庆九龙坡区法院李院长表示,如果户主不自动拆迁,就强制拆迁。
李院长表示,他们的决定都是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程序办理。法院的通知要求被拆迁人杨武在22日前拆除该房屋,如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
针对最后期限是不是22日晚24点的问题,李院长表示:“具体时间不便回答。”
此外,记者19:20从被拆迁人吴苹处了解到,小楼男主人杨武仍在被要求拆迁的小楼内,而吴苹也守候在他们房子的附近。
吴苹称下午曾到重庆市高院申诉,但未能进入高院。
大限已至 “钉子”未拔
男户主携带生活用品住进孤楼
本报讯3月22日,重庆九龙坡区法院没有像大多数人预计那样,进入这座号称“最牛钉子户”的二层民宅进行强拆。51岁的屋主杨武度过一个难眠之夜后,仍独自守立楼顶,他脚下是危楼悬崖和20米深的巨大圆坑。
21日下午,“史上最牛钉子户”的户主杨武把食品、水、折叠床、煤气罐搬进早已空荡荡的房子,另带上一根双截棍。他借助双截棍爬上陡坡,悄然进入房内,把一面国旗和一条写有“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横幅挂在楼顶。
由于观望市民很多,22日下午,相关人士还给铁门挡上了竹板,把观望者拦在门外。
22日上午,记者大喊“杨武”数声,他推开门窗,记者告知身份并要求爬上土山进行采访。他摇了摇头,称“爬不上来”。记者坚持冒一下险,正准备手脚并用攀爬时,工地保安迅速赶来,予以阻止。
听说开发商准备强行拆除,下午,49岁的女户主吴苹急急赶到现场。她随身携带的文件袋里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重庆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两本书,还有房屋产权证、国土证以及关于此事的一系列文字材料。
对于现房安置的条件,吴提出“房屋必须原位、原大小、原朝向”。这个要求,开发商称无法满足,与其开发项目相悖。开发商代表王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坚称,户主要价太高,开发商与户主之间数度交涉,但一直没能谈拢。
至22日晚为止,在“孤岛”周围,除了一些正在施工的工人外,还有几十名记者及户主,而法院、房管局、开发商均没有代表出现。最终,在最后期限内,房主没有自行拆除。 本版稿图据《南方都市报》《潇湘晨报》《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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