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金蓉)单位逾期不为职工缴存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提请住房公积金中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据悉,去年10月,我市要求没有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必须在11月16日内为职工补办,目前仍然有部分单位没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信息称,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外市民还可拨打63651126、63654033、63651149进行投诉,也可登录投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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