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怀疑钢板放置不当
医院称手术过程无过失
两起骨折,引发两起纠纷。目前,我们还无从判断责任归属、谁是谁非,但如果医院多尽关怀和提醒,病人也本着信任医者、对己负责的态度,那么建立在怀疑基础上的“医患纠纷”难题将不是问题。彼此多一点关爱和信任或将迎来一个春天。
这条腿要废了?
即使在医院的病床上,王彬依然没有闲着,身边堆满了他搜集的有关资料。他指着自己明显变形的左腿吃力地说,这条腿已经基本丧失了功能,可能要截肢。
因为一次意外的交通事故,王彬的生活轨迹从此改变。
今年46岁的王彬是徐州市电业公司的职工。2005年12月5日晚,在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中,他的左腿骨折,随后被送到附近的第一人民医院。症状是左膝外伤后肿胀、疼痛、畸形半小时。诊断发现,患者王彬左膝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左腓骨中上段粉碎性骨折;左侧腓总神经损伤。2006年3月6日,医院又在连续硬膜外麻醉下行切开复位植骨内固定+腓总神经探查术,术后予石膏固定托外固定,抗炎、止血等治疗……
术后不久,王彬觉得他的左膝关节移位十分严重,弯曲得更加厉害。记者看到,王彬的左腿明显向内翻,像是长歪了。为此,王彬的家人拿第一人民医院拍摄的片子到徐州多家医院进行了检查。据这些医院的骨科医生称,手术中钢板放置不当,致使膝关节平台缺失移位。而徐州第一人民医院则认为,手术没有问题。放心不下的家人赶到了北京积水潭医院,这家医院骨科专家的诊断意见是,钢板放置不当,腓总神经无法恢复,已没有治愈的可能,考虑到今后的生活质量建议截肢。
两次鉴定,不属医疗事故
2006年5月,王彬提起了诉讼。随后徐州市医学会对这起纠纷进行了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论是“不属于医疗事故”。
因不服这个结论,王彬申请到南京进行省级医疗事故鉴定。2007年1月24日,江苏省医学会受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这起案例进行再次技术鉴定。这一次的鉴定称:诊断有依据,有手术适应症,手术方法正确,内固定位置确当,未违反医疗原则;感染是手术并发症,该患者创伤严重,合并腓总神经损伤,既往又有血管病变,局部血运及营养差,更易发生感染,目前患者情况主要为术后感染骨吸收、韧带损伤、制动不可靠等多种情况引起;医方术前、术中检查不够全面,未能及时诊断韧带是否损伤,但与结果无因果关系。结论依然是“不属于医疗事故”。
我现在这样,到底为什么
面对这样一份鉴定结果,王彬难以接受,开始自行搜集了相关医学资料。王彬认为,根据他查找的资料,医方内固定器材选择不当、放置违规;手术中没有进行必要的检查;对手术造成的不良后果未采取补救措施,手术后没有进行必要检查,抗感染措施不当。
此外,通过所拍的X光片可见:钢板放置不当,关节面复位固定钉未完全拧入接骨板。根据有关资料,这是造成膝关节平台缺失、移位和腓总神经损伤的直接原因。王彬称,最让他不能理解的就是江苏省医学会的这份鉴定,鉴定一方面认为目前他的情况主要为“韧带损伤等多种原因引起”,一方面又称“医方术前,术中检查不够全面,未能及时诊断韧带是否损伤,但是与患者目前的结果无因果关系”。韧带损伤到底是不是造成他目前状况的原因之一呢?
医院称,手术过程无过失
昨天,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处的孙万军主任就此事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此事已经经过了徐州市医学会和江苏省医学会两方面的鉴定,医院方面诊断有依据,手术适当,没有违反医疗原则。在具体的治疗过程中,医院方面不存在内固定器材放置违规的情况,而且患者切口感染以及损伤症状与患者自身因素有关。在整个过程中,医院没有违反相关诊疗规范、常规,无过失。
孙万军说,目前王彬的确左腿丧失了80%左右的功能,今后必须借助辅助器材才能行走。但医院认为,王彬病情还没有到要截肢的地步。出现这样(左腿功能大部分丧失)的局面,是病情自然发展的情况,和医院的治疗没有关系。孙万军告诉记者,目前此事已经进入了诉讼程序,只能等待法院的判决了。
快报记者 邢志刚 文/摄
地点:徐州
病况:左膝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左腓骨中上段粉碎性骨折
手术:内固定术
现状:左膝关节移位严重,左腿明显向内翻
出车祸腿内植入钢针
2003年3月25日下午,句容黄梅镇村民孔庆孝发生了车祸,随后被送往黄梅卫生院接受救治。经诊断,他的伤情被确诊为“左下肢股骨上段骨折”。
2003年4月4日,孔庆孝在黄梅卫生院做了左股骨骨折内部固定术,“俗称髓内针手术,就是用一根不锈钢针在我的断骨处实施固定,让骨头慢慢长好。”
4月19日,孔庆孝出院,医生写下医嘱,要求孔庆孝在术后一年半来医院拔除“内固定”。手术后,孔庆孝感到自己的伤腿恢复得不是太好,“一直不能下地干活,有时候很疼,我就一直没有去医院取出钢针”。
40厘米钢针断成两截
今年2月份,孔庆孝突然感到左腿疼痛难忍,“下不了床,连袜子都穿不起来”。3月14日,他来到南京的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就诊,x光片显示,发现固定在他左股骨内的钢针断了,断裂的一段刺穿了腿的软组织。
昨日,记者在x光片上看到,一根约有40厘米长的金属针已断成两截,其中约8厘米的断裂部分向腿的前方弯折成锐角。
黄梅卫生院一徐姓院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髓内钢针断裂的情况在医疗界也曾经发生过,但这次钢针断裂的事故责任应完全由孔庆孝自己承担,“当初医生曾要求他在1年半以后取出钢针,是他自己拖着没来。”
患者质疑医材不合格
钢针缘何无缘无故地断裂?这让孔庆孝对髓内钢针的质量问题产生了怀疑,他多次去黄梅卫生院交涉,希望对方能提供钢针的品牌及质量合格证明。“但对方一直不肯提供,只劝我做手术,免费把断裂的钢针取出,但我不会轻易动手术,除非对方证明钢针质量合格。”孔庆孝称。
对此,徐院长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厚厚的材料,其中有天津某骨科医疗器械公司的医疗器械合格证及一张P30×××型号髓内钢针的发票,徐院长告诉记者,孔庆孝使用的钢针就是这种。
但记者注意到,该发票的时间却为1995年5月14日,也就是说,孔庆孝做手术使用的髓内钢针是8年前购买的产品,对此,徐院长解释说,髓内钢针这种产品并无有效期。记者随后又致电天津的这家医疗器械公司,一工作人员却表示,该公司并未生产过P30×××型号的髓内钢针。
孔庆孝购买的髓内钢针是否为正规产品,目前尚无法得到证明。院方认为,证明“清白”的唯一办法,就是先将断裂的钢针取出来大家看一看。
快报记者 刘劲松 文/摄
固定钢针 针却断了
患者怀疑器材不合格,医院表示免费取出断针
地点:句容
病况:左下肢股骨上段骨折
手术:髓内针手术,即用钢针在断骨处实施固定
结果:恢复状况不好,钢针断裂,断裂时间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