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著名相声演员”郭德纲代言“藏秘排油茶”涉嫌虚假宣传一事,经央视“3·15”晚会曝光后,引起了公众强烈关注。一时间,有为郭德纲叫屈的,有要求其作出道歉的,郭德纲本人也在博客上回应,暗示自己遭报复。
就事论事,郭德纲以现身说法的方式为该品牌代言,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负有“利益相关”责任。
以此来看,郭德纲在博客里的百般辩解就显得苍白而无力了。他拿其他名人代言广告未受查处来为自己辩护,明显是偷换概念来为自己狡辩。别人没“事”,并不能成为自己可以免责的理由,这是很简单的道理。看来,郭德纲的“名人责任意识”还是差了一点。但愿他做稳了名人之后,能够深刻体会到“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的社会责任“能量守恒原则”。否则,既然名气是大家给的,大家也会轻而易举地将你抛弃。
话说回来,在这件事情上,光盯住郭德纲一个人还是不够的。产品名不副实,消费者第一个要找的是厂商,至少不应仅是广告代言人,这应该没什么疑问。再从虚假广告得以出笼的“流程”来看,首先问题出在厂商,其次在于质量监督部门,再接下来是广告审批管理部门……不难看到,郭德纲固然是站在与消费者“亲密接触”的第一线,倒查过来的话,则位于虚假广告生产过程的最后环节。不说别的,大部分虚假广告又是从哪家“大门”走出去的?
可以说,在“藏秘排油茶”涉嫌虚假宣传的整个环节中,郭并非“始作俑者”,在某种程度上也同样是“受害者”——用自身名气为产品质量做担保,反过来影响了其个人名誉。大家将矛头全部对准郭德纲的话,是不可能打中“靶心”的。
个人以为,针对名人涉嫌虚假宣传层出不穷的状况,关键还在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与广告审批管理力度,特别是强化各职能部门的自我监督,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遏制虚假违法广告。而对于“郭德纲”们,除了严格查处和予以曝光,还应制定相应细化措施进行规范。比如在英国,就明确禁止名人和医生做药品广告。
我想,一旦有明文禁止,“郭德纲”们总不至于还能够如此“理直气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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