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黎通讯员董雪芳)常州市物价部门3月上中旬组织对降价药品进行了市场监测,结果表明:常州市各经营单位降价政策执行基本到位,绝大部分定点单位均按照不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销售降价药品,只发现有一家医院个别品规药品超过国家最高零售价,已责令其及时纠正。
据了解,从1月26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了心脑血管等10类354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这次降价对药品价格偏高、折扣空间较大的品种,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分步降价;对临床急需、价格低廉、疗效确切的药品不再降价,以鼓励廉价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对市场供应紧缺或断货的品种,适当提高价格。354种药品中70%品种下调了价格,平均降价幅度20%,最大降幅85%。
据监测,此次降价政策对常州市场总的影响是:
一是对药店影响较小,大部分药店反映平淡。由于该市零售药店众多,药品零售市场竞争激烈,零售药店实际销售价格往往低于政府最高零售价,这次药品政府降价对其经营影响不大;而且,药店一般规模不大,同种品规药品经销量不多,基本同一品种进货量大多只有几盒,大部分药店损失不大;此外,每次降价调整范围局限,一般只调整小部分药价,因此,本次药品降价对零售药店的直接影响不大。但是,在调查中也有部分药店经营者担心:降价后药店相关药品价格与医院价格差距明显缩小,药店与医院的竞争价格比较优势削弱。从长期看,会对药店的经营产生抑制作用,对于相差不大的药品,消费者可能选择到就医医院直接购买,药店的经营会受到一定的打击,药品降价会导致药品消费渠道的变化。
二是医院价格调整幅度较大,医院可能压低进药价格。由于医院大多数按国家最高零售价直接制定对等药品价格,国家调整药品最高零售价直接导致医院相关药品的实际降价。而且,政府降价药品涉及医院相对较多,对医院经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前期以高于这次调整后政府最高零售价进入的药品,意味着医院将折本销售。但是,由于医院在药品销售链中的优势,医院可能在保证自身利润的前提下购进相关药品,这必然会压低进药价格,药品流通市场的利润将得到挤压。
三是批发单位经营利润压缩,销售方式急待创新。原来药品批发经销中间环节较多,从上而下,层层加价。但是药品降价后,药品经营的利润得到压缩,将导致经营方式的变化。据调查反映,该市部分批发企业采取直接向药厂订货、直接批发给医院和零售药店,减少购销渠道来确保经营利润等方式受到了推崇,药品的降价将导致该市药品批发销售方式的变革。
四是小药厂生存维艰,相关药品生产行业优胜劣汰加剧。药价下调后,大型药厂可通过扩大生产规模、控制生产成本、注重科技研发、改变生产品种等来寻找新的利润支撑点;但对一些小型药厂而言,由于技术含量低,研发跟不上,国家不断加大药品降价力度,对其影响将是致命的,政府降低药品价格将会导致药品生产行业的盘整。
五是患者反映喜忧参半,药品降价政策导向性作用明显。为了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国家先后进行了21次药品价格的调整,无疑彰显了政府“执政为民”的决心。调查中群众普遍表示认同,虽然每次不是一步降到位,但目前确实能感觉到药品降价的实际效果。然而,一些群众也认为,在药品降价政策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降价药品“一降就无”、医院“弃低用高”的问题等,急需从根本上解决。药品价格管理任重而道远。物价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药品价格监管,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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