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3月22日电记者江宝章报道:3月21日,福州海关联手厦门海关,再次推出简化两岸直航船舶申报手续的新措施,以方便两岸客运直航。据介绍,经简化手续后,两岸直航船舶通常情况下只需向海关提交《总申报单》、《船员物品申报单》、《旅客名单》等3份申报单据,遇有承载货物、船舶物品和船员变动时,才需要提供相应的《货物申报单》、《船舶物品申报单》、《船员名单》。
据了解,目前福建口岸对台直接往来客运船舶有三条固定航线:福州马尾—马祖、厦门—金门、泉州石井—金门。按现行规定,两岸直航客运班轮每航次抵港时,其船舶代理或船公司均应参照国际航行船舶申报办法,向海关提交6份申报单证。由于三条航线每月固定往返航班多达780班次,承运直航的船公司和船代公司反映,每航次一报,不仅申报次数频繁,且内容相同,重复率高。福州海关经过调研、了解,按照“服务大局、先行先试、务求实效”的原则,研究制定并报海关总署批准后,联合厦门海关正式推出简化直航船舶进出境申报手续的措施。
福州海关负责人表示,海关将增派人手指导帮助直航船舶按照新规定办理申报手续,并实施设立专门窗口、限时办结等便利申报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