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日起,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的范围将扩大到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进城务工人员,最高缴存比例也由原来的15%调至18%。
根据该市日前出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新规定,今年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实行上下限管理,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957元,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为4785元;缴存比例为5%至18%,未达到18%缴存比例上限的单位,可以申请提高缴存比例。
这次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政策与以往最大的不同是,首次纳入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进城务工人员。这些人群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也遵循上述标准,在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后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率优惠,同时可以提取用于缴纳住房租金等。此举旨在利用住房公积金制度对这一群体实行住房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记者林春生)
来源:
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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