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杨先生
市人大代表
乙方
卓凡深圳燃气集团办公室主任深圳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
昨日,在市人大分组审议现场,代表杨先生提出两个疑问:深圳天然气转换已经7个多月,为何气价迟迟未能确定下来?3.95元的暂定气价比批发价多了约2.3元,这多出来的钱是何原因?
记者随后采访燃气集团和深圳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获悉,省物价局刚确定天然气批发价,在深圳价格也会尽快开听证会确定下来,并且所有根据暂定价收取的费用都将实行多退少补。
问题1
甲方
天然气比煤气贵?
杨先生表示,包括他自己在内的很多消费者都感觉,使用了天然气后,每月费用增加了。他拿出一份香蜜三村香悦阁业主的燃气缴费存折说,这个业主家里三口人,几乎从来不在家中做饭,燃气主要用来洗澡,业主家在去年12月15日转换了天然气,9月、10月和11月的燃气费分别是33.7元、33.7元和49.3元,而12月16日到2月5日50天的时间里,共用气33立方米,费用是130.35元,平均一天2.6元,一个月按30天算,多出的费用约为78元。
乙方
“冬天天冷,洗澡水温高,用气也多,这么算不科学。”卓凡说,按热值比折算下来,天然气的价格会比液化石油气价格便宜10%至20%。目前深圳液化石油气的价格为每立方米15.6元,液化石油气与天然气的热值比大约为1:2.8,也就是说,原来用1立方米液化石油气做饭,现在要用2.8立方米天然气,但花费是11.6元,实际上便宜了4元钱。
问题2
甲方
燃气费增加只因天冷?
但是杨先生不同意这种说法,他的第一个理由是,虽然冬天水温高,但是夏天冲凉次数多,平均下来应该差不多;他的第二个理由是:同一业主同期比较,天然气费也比煤气高。杨先生拿出另一本存折,这是福田区天然居吴先生家每月缴纳燃气费的存折,他家2006年10月进行了天然气转换,存折显示,2006年12月、2007年1和2月的管道煤气费分别是:87、105和99元,而上年同期分别是80、99和96元,燃气费分别增加了7元、6元和3元,但是根据深圳气象局的统计,这三个月的平均气温,却比上年同期还高了1.13℃。所以,杨先生认为,说天冷用气多,花钱就多,是不客观的。而业主吴先生的感觉是:家里用气情况每月都差不多,但以前燃气费从没超过100元,换了天然气后,经常超过100元,不过超得不多,只有几块钱。
乙方
卓凡认为,根据试验测出的热值来比较价格的方法,更科学,更可信,因为居民家中用气情况总是有变化的,单凭一两家人的数据,就推测出费用增加,方法不够科学。
问题3
甲方
运营费高过气价?
杨先生说,2007年2月5日,广东省物价局公布了《广东大鹏公司进口液化天然气门站和用户销售价格作价办法》,根据该文件,深圳燃气集团从大鹏公司接收的液化天然气“门站价”——即批发价——每立方米是1.6元左右,但是深圳现在的天然气暂定价为3.95元,这多出的2.3元是什么钱?如果是运营费,那运营费都高过了气价,这让人很难理解?
乙方
卓凡表示,1.6元的批发价不能作为深圳天然气定价的唯一依据,因为深圳现在约有7成的天然气从澳大利亚进口,3成要从国内购买,而国内价现在是3.6元左右,随着以后用气量不断加大,国内气的比例肯定还会逐步增加。另外,燃气从门站通过管网输送到用户家中,是需要成本的,管网维护、运营也都需要成本,这些成本必定是要摊在住户消费的气价上。今后物价部门组织开了听证会,确定了天然气价格,他们会按照这个价格给用户多退少补。
问题4
甲方
天然气何时定价?
杨先生继续问,如果最终定价低于3.95元,那多收了用户的钱怎么退?多收部分是否应该支付利息给用户?到2008年,深圳将有八十万天然气用户,如果每户每月多收一元钱,那一共要多收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啊!
乙方
卓凡表示,不管以何种方式,多收了的钱,请市民放心,燃气集团一定会退还,具体退还方式则要等最终价格确定了以后再敲定具体的退款细则。
问题5
甲方
为何迟迟不定价?
那到底什么时候能给天然气定好价?深圳的天然气转换从2006年8月12日就开始了,到现在已经7个多月,为何价格一直没有定下来?杨先生追问道。
乙方
卓凡回应说,他们也希望尽快召开听证会,尽快确定燃气价格,以减少市民不必要的误会,他们会尽全力配合物价局的有关工作。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省的天然气是从澳大利亚通过船运到广东大鹏公司,再卖到广州、深圳、佛山等地。大鹏公司将液化天然气卖给广州、深圳等地管道煤气公司的门站价,也就是批发价,由广东省物价局确定,而用户价则由各市物价局确定。省物价局在今年2月5日才下发了《广东大鹏公司进口液化天然气门站和用户销售价格作价办法》,也就是说,批发价和用户销售价格作价办法刚定下来不久,深圳市物价局需要合理的时间,来准备相关的定价工作,但是会尽快给人大代表和市民一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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