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谈“藏秘排油茶”违规广告事件
郭德纲代言费涉嫌违法所得
据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由相声演员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茶”被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后,引起了人们对名人广告及代言费的关注。
北京法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辉认为,代言费是代言人与企业之间协商的结果,而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代言费的多少。界定代言人的代言费是否合法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看代言人对企业缺乏合法资质、产品假冒伪劣的事实是否知情。第一种情况,代言人知情,如果产品损害消费者权益,那么生产企业与代言人属主观共同故意,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第二种情况,代言人部分知情,如果产品产生了社会危害,那么根据过错程度,企业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代言人承担次要责任。第三种情况,代言人完全不知情,代言人和消费者可以共同起诉代言企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宗玉博士认为,广告代言人应该为广告的真实合法性负责。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消费者可将广告主和代言人一并起诉。如果广告本身没有任何问题,那么代言人所得收入应为完全合法的个人所得。如果广告被认定为虚假广告并产生比较恶劣的社会影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工商部门可采取停播广告、停止产品销售、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方式予以行政处罚。对代言人没有尽到审查义务所收取的代言费,也可视为涉嫌违法收入予以没收。如果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么可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代言人一并提起民事诉讼,在协调不成功的情况下,最终由法院裁决。
据专家介绍,依据广告法,代言人的地位等同于广告主或广告发布者,有义务在代言前对产品进行审查。专家认为,虚假广告之所以屡禁不止,与代言人的不实代言有着密切关系。他们建议,有关部门应加大对虚假广告的打击力度,明确代言人的相关责任和处罚条例。此外,还应建立代言诚信档案,对代言不实者应取消其代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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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乱代言问题层出不穷
因郭德纲“藏秘排油茶”涉嫌虚假广告,3月20日北京市消协又向首都社会名人、明星发出公开劝告信,这是北京市消协四年来第三次发出类似的公开信。
两年前,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曾经发过“致社会名人、明星的一封公开信”。去年7月25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出第二封公开信。信中郑重劝告明星:请珍惜你们的荣誉和形象,遵守公认的职业道德,尊重消费者的权益。
然而事实证明,尽管公开信不断,但明星乱代言问题依然层出不穷,误导消费者的广告屡现于眼。
不止郭德纲,截至目前,明星乱代言被发现和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就有一大串。葛优“合作造林,首选亿霖”的电视广告词家喻户晓。然而,不久前“亿霖木业案件”被定性为“北京迄今为止最大的传销案”。此前,唐国强、解晓东曾因为制造“送子观音”神话的北京新兴医院代言而备受争议。陈小艺和儿子为三精葡萄糖酸锌口服液代言的广告在电视上悄然“隐退”。徐帆等明星为“天使丽人美容胶囊”代言被成都工商管理部门查处。屈指算来,明星乱代言数不胜数。(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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