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邯郸电 (记者陈正) 邯郸62岁的老太太李秀英在串门的途中,被一辆货车刮倒在地,货车司机不仅没有立即停车救人,反而弃车逃逸,至今不见踪影。
当事人:事发一刻我的左臂断了
2006年12月3日下午16时,家住邯郸复兴区的62岁老人李秀英前往朋友家串门,在村里的后街,一辆同她逆行的大货车在行驶中将老人刮倒。
货车主:司机肇事没有我的责任
事发后,老人的孩子李贵林找到邯郸市事故处,经过确认这辆货车不仅超载,而且是报停后又私自运营。属于违法上路。最后,通过其他途径李贵林打听到这辆车的车主是邻村的张某,张某告诉李贵林车确实是他的,但是他认为自己并没有责任,“现在他说自己也找不到司机,如果要赔偿让我们去找司机,他是不会赔偿我们的。”李贵林无奈地说。
事故处:找不到司机事故书难下
从2006年12月3日出事以后,李贵林就一直上门找邯郸市事故处希望能够早日讨个说法,但是这个愿望却一直无法实现,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42条: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李贵林说:“现在都3个月了,事故处却一直不给我们出具责任认定书,原因是无法找到肇事司机。”
记者昨日联系上负责处理李秀英事件的曹秋生警官,曹秋生告诉记者:“对方车主提供了一个叫李平(音)的司机,我们也找了一下,但是当地派出所却查无此人,目前由于还无法限定车主的责任,我们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好下。”曹秋生还告诉记者,他们近期打算同伤者的家属和车主一同再寻找一下司机,“如果再找不到,我会把这件事报到上级,由上级领导研究一下,不会一直无限期拖延下去,这个事情会解决的”。
律师:司机担主责车主亦有责
记者就李秀英的遭遇咨询了邯郸紫薇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伟,张伟律师表示:在这件事中,肇事司机驾驶报停后私自营运的车辆上路,而且肇事后逃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这辆车的车主在这里也有责任,张伟律师建议,如果在司机逃逸未果的情况下,伤者家属可以先通过法院起诉货车车主,并且由公安机关缉拿肇事司机,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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