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2日电 姜凤宝、记者范炬炜报道:农业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军地农业合作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军队农副业生产发展的通知》,要求部队各级和农业部门、外国专家局坚决响应党的号召,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以实际行动做好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军队农副业生产发展的各项工作。
《通知》指出,军队参加和支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新时期加强军民双拥共建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发挥边远艰苦地区部队农副业生产对周边地区的辐射、示范、带动作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为改变当地落后的生产方式,促进农业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服务;要发挥部队农业机械、技术力量的作用,力所能及地支援地方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帮助农村群众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要充分利用军民两用资源,共同开展农作物和草原病虫害防治、畜禽疫病防控、人工降雨防雹等,提高农业生产抗灾救灾能力。《通知》强调,军队从事农副业生产是我军的光荣传统,是加强部队全面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是我国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农技推广单位、农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要主动关心和热心支持军队搞好农副业生产,尽可能将其纳入规划范围,开展双拥共建,促进共同发展。
《通知》指出,要依托军队农业新技术培训基地和农副业基地等生产单位,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农村籍士兵“绿色证书”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岗位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农业主管部门要将部队“绿色证书”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纳入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及资格证书发放等相关工作。
《通知》强调,军地双方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农业合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沟通军地农业合作的方式和途径,搞好协调和配合,制定合作规划及计划。要坚持求真务实,确保军地农业合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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