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耕)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草案)》即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有望于年内出台。在《条例草案》中明确规定,本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应当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优先录取、聘用。
据了解,目前本市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80%以上是体制内的组织,拥有志愿者近40万名。但与西方发达国家20%到50%的参与率相比,本市市民14%的志愿服务活动参与率并不算高。不久前的一份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全市53.6%的组织从未与志愿者签订服务协议,48.5%的组织从未给志愿者购买保险,仅有少数志愿者能够得到组织提供的安全、卫生保障等。由于缺乏有效的优惠政策和表彰激励措施,再加上公众对志愿者的认识偏差,经费紧缺已经成了制约本市许多志愿者组织发展的一大难题,不少志愿者也被当成了“廉价劳动力”使用。
为此,《条例草案》中特别列出了政府对志愿服务的一系列促进保障措施,除了表现突出志愿者将在就业升学中被优先录取外,本市还将对为志愿服务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根据《条例草案》规定,本市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内容将被记入学生档案,此外,如果从事的志愿活动有较高风险,或连续提供专职服务超过三个月,志愿服务组织必须与志愿者签订书面协议。RJ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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