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十一五”期间,长沙市的城市建设将投入2000亿元。面对如此庞大的资金需求,融资是否成功决定了整个计划的成败。在昨日召开的长沙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大会上,长沙市提出三大办法构筑城建融资新机制,充分利用政府主导下的市场运作手段,实现投融资的多级放大作用,突破城市建设融资瓶颈,为城市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保障。
办法一:项目融资,建立承贷偿债自行平衡机制
项目融资是解决当前城建资金匮乏,规避政府财政担保和打捆贷款的风险,实现城建融资方式从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的重大突破。
同时,政府给予重大项目一定的土地等经营性资源,以区域内政府预期收益作为融资的抵押、质押和偿债来源,由项目法人公司负责整个项目的融资、开发及偿债,实现项目承贷偿债的基本平衡。
办法二:整合资源,重组城建投融资新平台
要按照“划清职能,剥离债务,适当归并,提高效益”的原则,对现有的15家国有投资公司进行资产、人才、技术、管理的整合重组。要加快市城建投资公司的改革步伐,进一步完善其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以及运营管理机制,使其真正成为“融资-投入-收益-再融资-再投入”的独立经营的法人主体。
办法三:多元化融资,形成多渠道融资格局
要在保证已签信用合作合同兑现的同时,按开发银行“政府入口-开发性金融孵化-市场出口”的开发性金融理念,着重突破“市场出口”,争取与开发银行进行新一轮更大领域、更大规模的合作。由项目公司以项目为载体直接向银行申请建设资金。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资金充裕这一有利条件,把城市已建成的资产和需要建设的项目推向证券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国际风险投资市场,大力引进资本市场的资金进行城市建设。要积极寻找战略合作伙伴,设立合资项目公司,通过市场运作完成土地整理、区域配套建设,并保障出资人得到合理回报。记者刘勇斯茅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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