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柯夫 长沙报道
看到近来店子生意不太好,在长沙市某酒楼打工的曾云平最近老在担心:“老板不会什么时候跑了吧?”湖南拓展集团人力资源总监席东海也有自己的疑惑:“员工随时可以动用公司上万元甚至更贵重的财物,公司收区区几百元押金为什么就不行?”
在今年长沙市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长沙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王锡财牵头建议,要建立用工企业及劳动者信誉担保制,由第三方对双方信誉担保,一旦因为一方的失信行为导致另一方合法权益受损,第三方就应该履行赔偿责任。
为劳动服务信誉担保是否合法?在昨天举行的劳动服务信誉担保推广研讨会上,湖南鸿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表示,愿意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在长沙开展这一业务。
合同分个人企业两版本
湖南鸿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负责人说,《劳动服务信誉保护合同书》有个人版和企业版两个版本,分别来约束双方的责、权、利。
个人版明确了劳动者个人的保证责任,比如劳动者在合同期内出现经常迟到、早退,不遵守单位劳动纪律,旷工等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担保公司依约先行承担信誉保证责任,然后担保公司再采取合法途径向个人索赔。
企业版的《保证合同书》中则明确,一旦企业因破产而确实没有能力支付工资,或者出现重大事故导致用人单位暂时无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由担保公司先行垫付,承担保证责任。
人事部门:操作应细化
对这一新兴事物,参加研讨会的多家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认为这可以帮企业省不少麻烦,但如何实施难度不小。
湖南拓展集团人力资源总监席东海说,集团曾将一名重点培养员工送到福建培训,仅3套制服就花了近万元钱,双方也约定该员工培训回来为公司服务一定年限,可培训完后他却跳了槽。“劳动部门有规定不能收取员工押金,但有些劳动者随时可以拿走公司上万元财物,能有这样的担保机构当然是件好事。”
“员工上菜时不小心将菜汤泼到客人身上,你们赔不赔?员工打扫卫生时打烂了公司的贵重物品,赔不赔?……”面对某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的一连串问题,这家担保公司相关负责人显得有点准备不足。参加研讨会的人力资源经理们认为,劳动信用担保还应强化可操作性,关于担保的范畴以及赔偿的标准和细则等要尽量细化。
劳动者:欢迎但有顾虑
湖南鸿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陈颖说,劳动者在担保公司建立劳动信誉担保可以积累信用财富,而且一旦和用人单位发生劳资纠纷,在劳动法保护之内,担保公司的法律援助和协调服务可以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曾云平说:“如果有这样的担保机构为公司作担保,我们就不用再担心工资的事了。”不过,当问到是否愿意花钱去“购买”这个劳动信誉时,大家却显得顾虑重重,“单位收了押金还可以退,这个钱可是没得退的。更重要的是,谁来为担保机构担保?万一担保机构经营出现困难,我们可以找谁?”
王锡财认为,建立用工企业及劳动者信誉担保机制,既可有效避免收取押金、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也有利于帮助企业有效约束劳动者毁约,解决企业人才信任危机,“而这次研讨会也是为听取各方意见,公平、公正、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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