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3月22日电 记者郭建珍通讯员并战从3月26日起,驾驶员随便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将受到处罚,这是太原市交警支队为还便道于行人采取的一项新举措。
太原市交警支队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2月15日起,太原市的城市便道执法权移交给交警管理后,经过充分调查,发现人行道上机动车、自行车随意停放,不仅严重影响城市形象,最重要的是给行人行走带来极大不便。
为此,3月15日,太原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便道静态交通管理的通告》,通告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指出:“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便道从事非交通活动;未经批准,严禁在便道上停放机动车,严禁在便道上设置非机动车存放处。”违者将依法进行处罚。交警负责人同时表示,对于便道上除去人行道、盲道以外仍有5米以上宽度的临街单位,可向辖区交警大队提出申请设立停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