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介入医疗纠纷投诉
本报讯记者郭宏鹏消委会将选择信誉、条件、管理较好的医院设立消委会维权分支机构,并向社会公开建议消费者选择该类医院就医。这是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日出台的《关于开展促进和谐医患关系活动的决定(试行)》规定的。
该《决定》提出,遇有医疗消费纠纷投诉,省消委会将主动介入调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对于难以调解的医患纠纷,将及时提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处理建议。若有医患纠纷投诉,严重影响诊疗秩序的,将组织医疗、法律专家第一时间介入,劝导双方依法行事。对于普遍性意义的医患纠纷,将积极联系医学会、医学教研机构、法学会等延请专家认证,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必要时发布消费提示或依法支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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