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与国内政策密切相关
本报北京3月22日讯记者陈煜儒记者今天从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信息中心了解到,广州中院自2003年涉外商事案件实施集中管辖以来,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730件,年收案数上升趋势明显。
据介绍,广州中院受理同类案件数约占广州两级法院的90%,占广东法院的十分之一。案件数量在增长的同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诉讼主体多元化,国外当事人作为原告的比重上升。第二,涉港案件居多,约占全部案件的60%以上。第三,涉外案件逐年增加,到2006年,新收案件中涉外案件已占到30%。第四,案件类型增多,股权纠纷、信用证纠纷、涉外保险合同纠纷、承认外国仲裁裁决等疑难复杂案件日益增多,并已出现以香港法院生效裁判为依据提起民事诉讼、申请承认撤销外国仲裁裁决等新型案件。第五,案件类型与国内政策和国际形势变化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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