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拟安排15个立法项目,其中新制定8项,修订6项,废止1项……3月2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07年工作要点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工作计划。
据了解,2007年将制定志愿服务条例、信息化促进条例、食品安全条例、公路条例、国防教育条例、实施监督法办法,并对城乡规划条例、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条例进行二审;修订代表视察办法、常委会议事规则、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预算监督条例、实施渔业法办法、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并废止监督司法工作条例。
此外,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纳入了2007年的立法调研项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索连生,秘书长柳纪纲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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