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结婚请客,一男子应邀前去喝喜酒,不成想,朋友间互相拉扯时不小心一头栽进地下室,把下嘴巴摔得骨折了,而且身上还有多处软组织损伤。受伤者认为都是饭店没上锁的房门惹的祸,遂告饭店赔偿。
事发经过:2006年5月3日晚,海阳市29岁的辛某应同事的邀请到一家饭店喝喜酒。
法院通过庭审调查得知,饭店通往地下室的门虽然是关的,但没有上锁,也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存在安全隐患,与辛某的受伤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辛某及同事张某,亦应当预见到相互撕扯可能导致身体伤害,还在酒后撕扯,所以两个人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此基础上,法官进行了调解,饭店老板自愿承担了40%的赔偿责任。但对于同事张某的赔偿,由于辛某放弃主张,所以,法院不予处理。记者 于君 通讯员 于明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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