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税局昨天宣布,该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本月起征,凡在山西省内从事原煤开采的单位和个人,都要被征收,最高的每吨煤将征收40元,最低的每吨煤将征收5元。山西中电燃料有限公司负责人郭跃龙认为,煤炭企业成本将随之上涨,但最终能否涨价,要看市场供求关系。
去年4月,国务院将山西列为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试点地区。作为国家唯一试点省份,设立煤炭发展基金,其目标是建立煤炭开采综合补偿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以及煤炭企业转产、煤炭城市转型发展的长效机制。
3月10日,山西省政府通过并公布了《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管理办法》。按照办法,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原煤开采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具体的缴纳期限由主管地税机关确定。收购没有缴纳基金原煤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代扣代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
煤炭经营企业在报送铁路运输计划及办理公路运输出省手续时,必须出具原煤生产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已缴证明”。否则不让“上路”。
郭跃龙告诉记者,从操作层面上,4月份开始正式收取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企成本肯定增加,但到目前为止,他们并未强烈向电力企业要求提价。“能否提价,还要看市场供求状况。”
郭跃龙认为,征收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影响,分为两块;对省外煤来说,由于针对省外煤炭征收的的能源基金去年底到期,它的额度与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额度相当,后者正好可以替代前者,因而没有太大影响;对省内煤炭来说,煤企能否转嫁上涨成本,则要视市场情况。
据介绍,今年春节之后,山西煤炭一直趋紧。山西省内市场煤在此期间提高了二三十元。
发展基金计征办法
基金的计征依据为所开采原煤的实际产量、收购未缴纳基金原煤的收购数量。基金征收按不同煤种的征收标准和矿井核定产能规模调节系数计征。具体计征公式为:
基金征收额=适用煤种征收标准×矿井核定产能规模调节系数×原煤产量
全省统一的适用煤种征收标准为:动力煤5―15元/吨、无烟煤10―20元/吨、焦煤15―20元/吨。具体的年度征收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另行确定。
矿井核定产能规模调节系数:矿井核定产能规模90万吨以上(含90万吨),调节系数是:45―90万吨(含45万吨),调节系数是1.5;45万吨以下,调节系数是2.0。另外,收购没有缴纳基金原煤的矿井核定产能规模调节系数一律确定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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