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3月22日电(记者侯大伟)生育通知单怎么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何领?哪些生育可能违反国家计生政策?……为解决目前许多“准妈妈”对计生政策存在的盲点,成都市将从4月1日起,全面推行公民妊娠期间权利义务行政告知制度,上述问题的答案将以书面形式,送达到“准妈妈”们手中。
据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建华介绍,户籍在成都市和在该市暂住一个月以上、可能怀孕的育龄群众及其配偶都将享受到这项服务。提供服务的是成都市各区(市)县人口计生局或受委托的乡级政府,他们将以统一式样的《公民妊娠期间权利义务行政告知书》或《公民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期间权利义务行政告知书》书面告知,告知服务不收费。
对符合计生政策生育的,各地将采取各种便民的形式,或在居民领结婚证的时候、或在育龄群众参加产前培训的时候,送达告知书,内容包括出生缺陷干预、各种避孕节育措施、计划生育服务等,让育龄群众能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生殖健康服务,明白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而对于违反政策生育的,告知书则以违法生育将受到的处罚、如何终止妊娠等内容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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