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这样一次握手让我们感到欣慰,我们在原被告双方看到了一个相同的目标,那就是在未来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我们能够做得更好。今年2月以来,接连不断的诉讼再次让2006年的北京福寿螺事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一起来回顾一下最近已经开庭的4起诉讼。
2007年2月1日第一起向蜀国演义酒楼索赔的诉讼,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由于患者杨仿仿没有就餐发票,蜀国演义酒楼当庭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2007年3月9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9名福寿螺受害者诉蜀国演义酒楼人身损害赔偿案,蜀国演义酒楼拒绝赔偿患者确诊前以及出院后的医疗费
2007年3月14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做出福寿螺诉讼中的首例判决:原告福寿螺受害者马洁获得1.5万余元的赔偿。当天,蜀国演义没有到庭。
2007年3月20日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9名福寿螺受害者对北京市卫生局的行政诉讼,一审时间长达7小时。法院将择日再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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