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3月22日电(记者程士华周相吉)安徽省太和县非法窑厂大肆毁地取土,地方政府3次大规模强行整治后,非法窑厂仍大量反弹,对部分村民生活和农业生产造成不利影响。记者近日调查了解到,有些基层干部受利益驱动带头修建非法窑厂,导致其他非法窑厂跟进。
非法窑厂毁地取土屡禁不绝
记者近日在太和县税镇邹桥村看到,在一块小麦地中,有一个2米多深的土坑,坑底有履带车轧过的清晰痕迹,显示出土坑是新近被挖出的。不远处,有20多排高约1米的由砖坯垒成的砖堆,每排砖堆都超过50米长。在距砖堆约500米处,有四五个窑厂,砖窑里冒出的白烟清晰可见。每个砖窑周围,都是大片的砖堆和被毁坏的麦田。
据邹桥村一位村干部介绍,仅在该村,非法窑厂取土毁掉的农田就超过400亩,如果把附近几个村的非法窑厂计算在内,估计有1000亩以上的农田被毁。
记者从太和县国土资源局了解到,太和县除税镇以外,还有桑营镇、坟台镇、高庙乡、胡总乡、倪邱镇、赵集乡、宫集镇、关集镇共8个乡镇有非法窑厂毁地取土。与太和县相邻的界首市辖区内,也有不少非法窑厂毁地取土。
“我们在2006年进行了3次大规模整顿,要求限期关闭非法窑厂。”太和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徐朝阳说,国土资源局联合工商、安监、公安、电力、商务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对332座非法窑厂进行整顿,但是部分乡镇非法窑厂反弹且数量较多,比如税镇180余座非法窑厂,整顿行动后有111座窑厂继续非法毁地取土。
基层干部以权生钱
记者调查了解到,很多非法窑厂都是村干部所建,而且在窑厂被扒掉后,村干部往往带头修复,继续非法毁地取土。比如在税镇邹桥村,村支书邹中志一家有3口窑,村委委员邹礼有1口窑,村会计邹海及其父亲各有1口窑。在距邹桥村不远的马庙村,村会计王贺深有1口窑。
记者在太和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限期关闭无证开采非法窑厂的通知》上看到,邹桥村邹中志、邹礼、邹海等人的窑厂均在太和县关闭取缔的非法窑厂名单之列。
据村民反映,在2006年10月的一次拆除行动后,邹桥村支书率先把自家的3口窑修复。之后,其他人跟风而上,先后修复各自的非法窑厂,继续毁地取土。
2007年2月8日上午,记者看到村支书邹中志的窑厂仍在冒着白烟,窑厂附近的一个土坑中停放着一辆挖土机。在离该窑厂不到200米的地方,窑主邹中勤的窑厂也在冒着白烟。邹中勤告诉记者,他的窑厂在整治行动中被拆除,刚刚修复好30多天。他说:“干部能开窑厂,群众为什么不能开呢?”
记者想就此事采访税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但是在通过电话和镇党委书记约定时间后,等了1个多小时,记者仍未见到镇领导,也无法再和镇领导取得联系。
在邹桥村的13名被采访者中,有12名村民对耕地被毁表示强烈不满,但都怕得罪村干部,担心日后被报复。
邹桥村一名40岁左右的妇女告诉记者:“我家有块1亩多的麦地,两边都被挖了土坑,地里的土都往坑里坍塌,现在只剩下五六分地了。”
“十成村民有九成对毁地烧砖有意见,可是又有啥办法?反映了多少次都没用。”这位妇女说,她和窑主吵过3次,也曾向镇政府反映过,可是窑厂依然在取土烧砖。
记者向税镇国土资源所所长郭江求证此事,郭江说:“这些都不是真实的,可能是因为村干部在平时工作中得罪了一些村民。”他认为,在这些村民举报的非法窑厂中,有的是虚假举报,有的不是属于税镇辖区的,税镇管不着。
非法窑厂应依法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农田保护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挖砂(沙)、采石、取土。
据徐朝阳介绍,非法窑厂屡禁不绝,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利益驱动。据一名窑主估算,按当前每块砖卖0.215元算,每块砖的土地、人工等成本约0.1元多,利润就能到0.1元左右。一座窑厂每年可生产200万块砖,可净获利10万元左右。
当地村民认为,非法窑厂在遭受屡次整顿后依然毁地取土,说明有关部门打击力度还不够。有关部门还应把非法窑厂和砖坯一同扒毁,因为窑主修复窑厂的花费只需数千元,但是如果连砖坯也一并毁掉,将大大增加重新烧窑的成本,直接切断非法窑厂的原料来源。
郭江告诉记者:“考虑到毁掉砖坯对窑主造成的损失太大,所以尚未采取这一措施。”他告诉记者,所里只有3个人,人手不足,排查取证都比较困难,单凭一个部门的力量很难制止非法窑厂的反弹。
安徽农业大学副教授胡惠露认为,如果政府对违法行为处罚的结果远大于违法行为所取得的利益,那么非法窑业生产就无利可图,窑主自然会选择放弃。
记者调查还发现,非法窑厂毁地取土已经出现新动向,部分窑主把生产砖坯和烧砖分开作业,以躲避管理部门检查。比如在税镇前张洼村,有些非法窑厂被扒掉后,窑主转而专业生产砖坯,专门为其他窑主提供砖坯。这对农田的毁坏速度更快,方式也更加隐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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