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遭到海南儋州镇政府阻挠,认为罢免结果无效,并派出工作组进驻军屯
据新华社电 尽管在村民大会上超过94%的村民投票罢免现任村委会主任,然而镇政府却认定罢免结果不合法;虽然检察机关在去年9月就查出此人存在严重的“职务侵占”行为,却迟迟看不到进一步的调查。
对村务“一窍不通”
军屯村是儋州市区的一部分,曾是海南首个亿元村。2004年,因为“任意买卖土地、资金使用混乱”等原因,村民罢免了担任了20多年的村委会主任,而新的村委会主任李达参上任不到一年,村里的支柱企业花果山度假村就完全瘫痪了,而上任之前一穷二白的李达参自己却盖起了一幢价值百万元的豪宅。上任三年多来,村里大小事务都由李达参一人独揽。他的行为激怒了乡亲,村民开始启动罢免程序。村委会副主任王永克说:“作为副主任,我协助他处理村中事务,不久就发现他对村务根本一窍不通。他无视村民的存在,把集体的财产当成自己的使用,所以激起了村民的反对。”
“无效”的罢免
村民们告诉记者,他们从去年初开始,就多次向镇政府反映李达参不称职的问题。去年6月,超过五分之一的村民正式向镇政府提交了罢免申请,同时要求儋州市检察院反贪局调查李达参贪污腐败的问题。反贪局开始了对李达参的调查,而镇政府则一直没有回应村民们的罢免申请。直到村民大会召开的前一天,那大镇有关领导才找到村民代表,劝阻村民尽量不要这么做,希望半年后换届选举时,平静过渡。今年1月31日,军屯村民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召开了罢免村委会主任李达参的村民大会。王永克说,村民大会结束后,王建强写了一份有关军屯村罢免李达参的报告,呈递镇政府。报告认为罢免程序完全合法,罢免结果有效。然而,那大镇镇委、镇政府却认定罢免结果无效,并派出工作组进驻军屯。工作组组长、镇委副书记王彬说,因为村民使用的是2004年的选民登记人数,而村委会组织法规定,参加罢免选举的必须是当下的选民总人数,目前距离2004年已有3年时间,有近30名刚成年的青年未参与选举,因此罢免结果不合法。村民要想继续罢免李达参,必须在镇政府工作组的监督指导下,重新登记选民总数。
律师:结果应由法院认定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综合法规处一位负责人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并没有关于罢免的详细规定;海南省实施的“罢免程序”,也没有必须进行选民登记、必须以当下选民总人数为参照的条款。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李君律师说,军屯村的罢免活动符合法律规定,罢免的结果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罢免结果是否合法不应由镇政府说了算,而应该通过法律程序由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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