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劲松:状告春运涨价 终审败诉
在铁道部承诺春运不涨价两个月后,昨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法学硕士郝劲松状告铁道部2006年春运涨价案做出终审宣判。北京市高院判决指出,铁道部的《春运涨价通知》,并不具有价格制定的性质,只是在执行原国家计委2002年做出的涨价的相关规定。
因此,没有申请听证的法定义务,并据此驳回郝劲松的上诉。宣判之后,郝劲松表示还会向最高法院申诉。2006年春运期间,郝劲松购买了一张从北京南站驶往石景山南的车票,发现票价由以前的1.5元上涨到2元,涨幅高达33%。于是他以铁道部春运涨价没有举行听证会为由,将其告上法庭,整个案件历经两审,耗时近一年。据了解,郝劲松至今为止已经打了9起带有公益性质的诉讼,多数以败诉告终,他表示,下一个诉讼目标可能是针对春运高峰期“一票难求”状况中凸显出来的一些不合理的问题。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