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云川)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建设开发项目,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近5年了,但3月22日海口市水务执法部门在对海口市内多家开发建设单位检查时发现,竟无一家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当天上午,海口市水务部门执法人员首先来到海德路现代花园二期工程工地,检查该工地的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情况时,该工地开发方称他们不知道开发建设项目还需要编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他们将尽快补报。
据海口市水务局工作人员介绍,海南省自2002年开始,就开始按照国家《水土保持法》和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报管理规定》,实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报办法,水务部门也多次进行相关法规的宣传,但因种种原因,海口市水务服务窗口至今都无一家单位主动前去办理。按照海口市有关规定,未动工的开发建设项目未通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的,将不予动工;已动工的开发建设项目未通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的,必须尽快进行补报,否则工程完工后将不予验收和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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