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现在私家车很多,特别是节假日期间,我所居住的小区内因走亲访友而进出的车辆不停穿梭于小区内,还有些车竟然开上或停在绿化带。这些开车的驾驶员驾车进入小区时并不减速,让老人和小孩受到惊吓,引起小区居民不满;有些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还因道路狭窄互不相让,发生碰撞后争吵不歇。
随着私家车增多,居民小区道路内发生碰撞事故也逐渐增多,徐先生反映的情况在不少居民小区里都存在,有些车主缺乏良好的素质,将车辆开进小区后就我行我素,哪怕是小区道路上设有警示牌、车辆减速等标志也视而不见;超速行驶、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现象屡见不鲜。
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通行效率而制定的法规,仅限于对“道路”上的车辆作出的相关规定。而小区内的道路不属于市政规划道路,不属于法定道路范围,不在交警所管辖的范围。小区内的车辆通行只能由负有小区管理义务的物业公司按照小区内的规划和设计,制定出相关的管理办法,但物业公司的权力也仅仅是劝导和提醒,难以起到有效的制约作用。
对此不少读者建议,引入道路交通的管理模式,把不受《道路交通安全法》管辖的小区道路也管起来,能否制定一部针对住宅小区内交通管理的条例。根据目前居民小区内车辆较多、开车又不大规矩的实际情况,街道、物业、居委会应当尽到各自的责任共同来管理好,设立限速、禁鸣、行车路线等标志,并引导好车主在小区内文明行车。
本报记者 吴曼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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