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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武区“十一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图)

  首页 组织机构 工作动态 纲要规划 国际项目 理论文摘 为您服务 文献资料北京 >>走近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规划 >>规划推荐我要说说宣武区“十一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https://www.qianlong.com/2007-03-2310:39:44

  前 言

  按照《北京市“十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我区儿童事业发展的实际,宣武区政府于2001年颁布实施了《宣武区“十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儿童规划》)。
五年来,我区本着“儿童优先”的原则,从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入手,全面推进《儿童规划》的实施,使我区儿童工作在卫生保健、基础教育、权益保护、社会环境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儿童卫生保健服务管理体系日益完善,九年义务制教育成绩显著,儿童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的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环境日趋优化,基本实现了“十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的各项指标,形成了全区共同关注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未来五年是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关键时期,也是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重要时期。儿童工作同其他工作一样,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也存在诸多的问题和挑战,在发展中我们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促进我区儿童事业的协调发展,积极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和谐环境。

  为此,依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和《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及《宣武区“十一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制定了《宣武区“十一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

  总 目 标

  到2010年我区儿童发展的总目标是:坚持“以人为本”和“儿童优先”的原则,以打造首都功能核心区的儿童事业为发展方向,努力做到儿童事业的发展与我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同步,保障儿童的生存、发展、参与和受保护的权利。全方位提升儿童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全面提高儿童的受教育水平,依法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努力优化儿童的成长环境。不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儿童整体素质和发展水平,为我区的可持续发展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主要目标及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进一步完善儿童保健服务体系,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健康的权利及获得平等的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儿童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1、主要指标

  ⑴ 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出生缺陷监测率达98%以上。

  ——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8%以上。

  ——高危儿智力监测覆盖率达75%以上。

  ——提高艾滋病母婴阻断水平,有效控制母婴传播。

  ⑵ 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

  ——降低新生儿窒息和早产低体重、先心病等构成主要死因的死亡率。

  ⑶ 加强儿童卫生保健工作

  ——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8%以上。

  ——四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87%以上。

  ——0—6岁儿童听力筛查率达85%以上。

  ——继续保持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全程接种率、无脊髓灰质炎野毒株病例发生,预防、控制托幼机构甲、乙类传染病疫情爆发。

  ——加强流动人口儿童保健管理服务。

  ⑷ 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创设安全环境,普及安全知识,预防儿童伤害发生。

  ——提供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指导和儿童早期发展服务。

  ——加强营养转型期儿童疾病的预防,控制儿童肥胖等疾病的增长。

  2、策略措施

  ⑴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综合监督体系,加强监督执法力度,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查处非法接生。高度重视和解决人口出生性别比升高问题,加大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保证母婴安全,为妇幼卫生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⑵贯彻落实《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在监测的基础上,做好三级预防,继续实施出生缺陷监测与干预措施,全面开展降低先天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力争使出生缺陷的预防、诊断、治疗及康复水平得到全面发展。

  ⑶加强妇幼卫生人才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年龄结构合理、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妇幼卫生专业队伍,提高妇幼保健整体服务与管理水平。

  ⑷快速提升我区妇幼卫生科研创新能力,积极推进妇幼卫生各项业务系统的研发,加快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完善母子健康档案系统、出生监测信息系统、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初步实现妇幼卫生信息交流与信息共享。

  ⑸ 加强母乳喂养知识宣传和技术指导,建立儿童常见病和慢性病的监测系统,开展儿童营养转型期疾病的预防与管理,加强健康教育。

  ⑹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对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提高人群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意识,最大程度地减少艾滋病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对妇女儿童的影响。

  ⑺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儿童的自我保健能力和利用卫生服务的能力。重视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普及,开设儿童心理健康咨询、治疗门诊服务。在学校教育中增加儿童心理卫生教育内容。在青少年中进行青春期教育、控制吸烟和禁止吸毒的教育。

  ⑻加强流动人口中儿童的卫生保健工作。开展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发展残疾儿童康复事业,积极开展残疾儿童的早期干预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康复,为低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系统康复训练。

  ⑼ 学校、社会、家庭要研究和预防儿童意外伤害,强化对儿童食品、用具的监管力度。

  二、儿童与教育

  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为儿童提供优质教育。

  1、主要目标

  ⑴ 普及学前教育,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水平

  ——依托社区,加大普及科学育儿知识,使0-3岁儿童早期受教育率达到95%左右。

  ——3—6岁幼儿入园率巩固在97%。

  ——市立园要有4所达到市级示范园标准,一级一类幼儿园达到14所。

  ——保持全国学前教育先进区的荣誉。

  ⑵ 实施高标准高质量的义务教育

  ——保证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适龄儿童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程度进一步扩大。

  ——使100%的小学生能升入优质初中就读。

  ——保障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⑶ 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切实加强

  ——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和完成率得到进一步巩固,分别保持在98%以上和95%以上。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能力达到70%。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高中毕业生升入重点院校的比例逐步提高。

  ——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技术、技能教育;发挥优势,打造品牌专业,扩大知名度,努力把三所职业学校办成全市一流、全国闻名的学校。

  ⑷ 巩固特殊教育成果,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使85%以上的视力、听力、语言及智力残疾的儿童接受2-3年的学前康复训练或早期智力开发,有学习能力的视力、听力、语言及智力残疾儿童入学率达100%。

  ——加强特殊教育中心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加强特殊教育理论研究,提高教育水准。

  ——特殊教育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

  ⑸ 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建立学校、社区、家庭协作的新型家庭教育机制。

  ——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提高家长家庭教育知识水平和能力。

  2、策略措施

  ⑴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加强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认证机制,建立各级各类学校办学信用监测和预警系统,逐步完善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包括社会评价在内的各类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评价体系,提高教育质量。

  ⑵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以师德建设为核心,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继续推进“1-4-1”骨干教师工程,开展学科教学评优等活动,鼓励教师通过多种渠道提高自身学历层次、施教能力和自身素质;确保教师的学历层次达到北京市的要求标准。

  ⑷ 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基础建设,以教育信息网为依托,完善资源共享的局域网络体系,中小学计算机拥有量达到每百名学生12台。

  ⑸ 以社区为依托,发挥幼儿园、社区优势,开展0—3岁早期教育服务。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好各级各类幼儿园。

  ⑹整合区属教育资源和区域教育资源;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形成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校外教育、社区教育共同协调发展的教育格局;到2010年宣武区中小学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市颁标准;设备设施基本现代化。

  ⑺重视和改进家庭教育,深化家教理论研究,充分利用宣传手段宣传家庭教育知识,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自的优势,办好各类家长学校,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

  三、儿童与法律

  依法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

  1、主要目标

  ⑴ 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控制并减少以儿童为侵害目标的各类刑事案件,保护儿童人身权益。

  ——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民事、行政诉讼权益。

  ——禁止遗弃、虐待、拐卖儿童以及对儿童的暴力行为。

  ——杜绝使用童工。

  ——发挥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为儿童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建立和完善对流动人口中儿童的登记管理制度。

  ⑵ 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加强儿童法制教育,提高儿童社会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综合治理,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加大对失足青少年教育。

  2、策略措施

  ⑴加大依法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宣传力度,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⑵针对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在侦察、起诉、审判各阶段都要给予有别于成年人的待遇,做好违法犯罪及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依法审理涉及儿童民事权益的各类案件,做到全方位司法保护。

  ⑶ 完善两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构,负责协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事宜,并保证有专人负责和专项经费。

  ⑷严厉打击各种以儿童为侵害对象的刑事犯罪及教唆未成年人的犯罪,重点打击危害儿童生命安全、勒索中小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清理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严厉查禁制作、出版、销售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淫秽、色情等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取缔不健康内容的网站,净化儿童成长环境。

  ⑸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坚持推行在各中小学聘任法制校长制度。加强对儿童及其监护人法律知识的教育,增强未成年人及家长的法律意识和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保护儿童免遭来自家庭、社会、学校的各种形式的身心伤害,人格与尊严得到尊重。

  ⑹ 加强儿童流浪的预防工作。

  ⑺ 关注单亲家庭及贫困家庭儿童的健康成长,增强其父母的法律意识和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感,并帮助其掌握适宜的教育方法。

  ⑻ 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的问题,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惩处。

  ⑼ 加强儿童保护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四、儿童与环境

  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改善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优化儿童发展的社会、家庭环境,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

  1、主要目标

  ⑴ 改善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

  ——普及环境保护知识。

  ——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提高林木覆盖率,加大垃圾无害化处理力度,为儿童创造适合成长的良好自然环境。

  ⑵ 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

  ——创建和谐社区、和谐家庭,为儿童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现代化的宣武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提高各类儿童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对儿童提供服务的程度和服务水平。

  ——建立宣武区少儿图书馆,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产品。净化文化环境,减少媒体网络对儿童的不良影响。

  ——保证儿童享有符合其年龄必需的闲暇、娱乐时间,实现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的权利。

  ⑶ 帮助困境儿童

  ——及时做好流浪儿童的救助教育和安置。

  ——继续开展对贫困儿童的资助工作。

  2、策略措施

  ⑴ 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展全民生态环境意识教育。加强城市垃圾的全过程管理,实现垃圾分类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⑵积极推进宣武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建立和完善儿童校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将儿童校外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娱乐等设施建设纳入教育布局调整规划。制定和完善发挥社区内各类教育资源作用的措施,逐步向儿童开放,实现资源共享。

  ⑶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工作,每年不定期开展数次区域性清查整治行动,净化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维护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⑷ 落实各项治安管理措施,加强对各种文化娱乐场所及电脑网络、网吧的监督管理检查力度。

  ⑸ 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科技、娱乐等活动,丰富儿童精神生活。

  ⑹广泛开展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丰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时代内涵,完善标准,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⑺ 加强对儿童食品、用品及销售的监督管理,鼓励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体现“儿童优先”的原则,参与社会性儿童公益活动。

  组织与实施

  一、宣武区政府负责本规划的实施。

  1、把宣武区儿童发展规划目标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把实施工作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作为主管负责人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2、区政府要为实施规划提供组织、物质、经费保证,在纳入财政预算的同时,要针对难点、重点指标进行专项拨款。

  3、自觉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对实施规划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的监督和检查,推动本规划的实施。

  二、宣武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督促本规划的实施。

  1、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每年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

  2、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报告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的工作方法,及时掌握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推广经验。

  3、区政府在中、末期检查、验收各有关部门完成规划情况的基础上,总结表彰实施规划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本规划由宣武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测与评估

  一、目标

  通过搜集和整理反映儿童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各项数据资料,分析儿童发展现状和趋势,评估本规划的实施效果,监督和推动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原则

  1、全面性原则。监测评估应全面体现本规划主要目标的实施状况。

  2、科学性原则。监测评估工作要实事求是,数据准确、客观,手段与方法先进、科学。

  3、可操作性原则。监测评估方案要切实可行,易于操作和监督检查。指标尽可能量化,并设立分性别的统计指标,非量化的指标应在分解立项的基础上提出对策,适时评估。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宣武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监测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和监测评估报告,监督计划执行情况,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对策。

  2、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监测统计组由区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组成。其职责是:制定本规划的监测统计指标体系,提出监测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指标,并将监测指标纳入成员单位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指导各成员单位的监测统计工作,组织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收集监测数据,建立和完善数据库。定期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区儿童发展状况监测统计报告。

  专家评估组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推荐专家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实施规划的监测评估方案和工作计划;审评年度监测统计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中期和终期评估及专项督查,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参加儿童规划的评估检查工作。

  3、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要建立儿童发展规划的监测评估机构和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各成员单位本系统、本部门规划的实施情况。

  四、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1、监测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每年定期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区统计局报送监测数据及目标实施进展情况。

  2、定期数据分析制度。区统计局每年对报送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规划的实施效果。

  3、不定期数据分析制度。对于热点问题和突发性问题,统计部门随时搜集和整理有关数据进行分析。

  4、经费保证制度。区政府及各成员单位在实施儿童发展规划时应保证监测评估工作的经费投入。编辑: 李月茹 来源:北京市妇儿工委我要说说打印 推荐?2000-2007,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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