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3日电国民党“立委”邱毅遭判刑一年二个月定谳,国民党考纪会主委阮刚猛明确表示,邱毅所犯“妨害公务罪”,并非党章“排黑条款”以及党内公职人员选举提名办法所列、构成丧失提名资格的罪章,因此不会对邱毅做党纪处分。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第一时间接获消息后,邱毅一脸茫然感到难以置信,“连开车冲撞地检署大门的司机都至今没找到,凭什么就判定是我率众滋事?”“真的没有发回更审吗?怎么可能?”
国民党中央声援邱毅并提出严正抗议,质疑此举是与邱毅爆料陈水扁家族大量弊案有关。国民党将尽速发动修改集会游行“恶法”,尽快改为报备许可制,以彻底保障基本人权。
文传会主委杨渡强调,2004年邱毅冲撞高雄法院;考虑当时,因319枪击案而导致的政治风潮与社会动荡,这是平息风潮所必要的不得已手段,法院本应考虑当时社会环境,而从轻量刑。相关判决不仅“过重、过快”,更是“过度”。
邱毅则略显沮丧地表示,他担任“立委”期间做了很多事,包括揭弊有些是对的,也难免会有错误。但他嫉恶如仇的性格得罪了当局,“关我,就是民进党要避免‘总统大选’期间又被我揭发弊案,影响选情。”
邱毅强调,台湾过去涉及违反“集会游行法”的案子,不是易科罚金,就是判缓刑,只有他被判入监,“我总算见识到陈水扁先生对司法的威力”。
原以为没有遭褫夺公权还能参选下一届“立委”,但后来了解恐受限于“选罢法”的消极资格限制,可能连参选下届“立委”资格都被剥夺,邱毅心中难掩不平。
台“立法院”副秘书长余腾芳则表示,邱毅遭判决但没有被禠夺公权,所以现任“立委”资格并不受影响,连“立法院”院会也不能强迫邱毅请辞。但据了解,高雄检方收到判决书后,除了将执行入监外,会同步去函“中选会”注销其“立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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