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于今年1月21日的宝安公明特大火灾,导致7名务工人员当场被烧死,2人被烧伤,在社会上产生极为恶劣的影响。记者昨天从宝安检察院了解到了,涉嫌该起特大火灾纵火案的谢某等3人,已被检察院分别以涉嫌放火罪、包庇罪、窝藏罪批准逮捕。
火灾造成7人死亡
犯罪嫌疑人谢某于2006年底,进入宝安区公明街道的亿兴模杯设备厂务工。谢某进厂不足一个月,因不能承受工作压力,向厂方提出辞工请求,但却因工资结算问题与厂方发生纠纷,谢某由此萌生了报复厂方的念头。
2007年1月21日早上8时许,谢某从宿舍中拿出一瓶酒精,同时携带火机、竹竿等工具,进入亿兴厂一楼楼梯转角处,将酒精倒在地面上,用火机点燃,,导致该厂7名务工人员当场被烧死,2人被烧伤。
两表哥涉嫌包庇窝藏
案发当晚,唐某甲得知表弟谢某纵火后,当面斥责,之后交给其10元钱,让他马上离开。两天后,公安机关向谢某另一表哥唐某乙了解案情时,唐某乙明知火灾原因,却谎称谢某在案发当天早上一直在屋内睡觉,使公安机关排除了谢某作案时间。
该案移送到宝安检察院审查逮捕时,检察官认为,唐某甲在明知谢某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向其提供10元的资助,帮助其逃离公安机关的抓捕,其行为符合窝藏罪的犯罪构成。唐某乙在公安机关向其了解案情时提供虚假证言,错误引导了公安机关的侦查方向,应当以涉嫌包庇罪批准逮捕。《深圳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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