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回家和父母共度中秋,17岁的河北省来津少年刘某持壁纸刀抢劫路人手机。昨日上午,刘某在本市开发区法院受审。主审法官在审案的同时耐心释法,使这个“法盲”被告人连称“真的知道错了”。
法官边断案边释法 被告人流泪
被告人的父母一大早从老家河北省大城县赶来,因不熟悉开发区道路,庭审被推迟到上午9:45分才开始。被告人刚走进法庭,一看到年迈的父母,泪水马上夺眶而出。法官特别准许被告人坐在双亲中间,刚一坐下,被告人就紧紧握住了母亲的手。
公诉机关指控,去年10月6日晚8时20分,被告人刘某手持壁纸刀,在阳光欣园小区北门的小路上,抢劫一名中年妇女的三星牌翻盖手机,在逃至开发区二大街附近时,被过往群众抓获。经鉴定,被抢手机价值600元。
庭审中,刘某解释称,之所以决定去抢手机,是因为来津打工半个多月特别想家,想回家和父母一块儿过中秋节,但因手头没钱才起了歹念。但行凶时,他并不知道自己是在犯罪。
刘某的父母作为刘某的法定代理人,庭审过程中多次激动地念叨:“刘某在家很听话,这才放心让他出门,没想到做出坏事……我们太对不起被抢的人了。”
庭审中,主审的宋法官拿出一把锋利的匕首,对被告人说:“我手里拿的也是一起抢劫案中凶犯使用的凶器,虽然你用的是壁纸刀,但同样是持刀抢劫犯罪,你一定要对自己的行为有正确的认识,这样今后才不会再走弯路!”
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后,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元。刘某的父母当庭便交纳了这笔罚金。
断案以帮教为主 新方法效果好
据主审该案的宋法官介绍,该案是今年开发区法院审理的第一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鉴于开发区以往的未成年人犯罪以外地人员犯罪占绝大多数,且被告人多为法盲等情况,该院摸索出了一条“法理与情理结合”的审判方法。此次,他们为了解被告人案发前在原籍的表现,多次打电话到当地,从公安部门、村委会、学校等多方面了解情况。得知其先前表现非常好,便结合案情决定对其缓刑。
据了解,近来,开发区法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摸索出了5种新工作方法,目前新方法正在试行中。对于那些主观恶性不深、认罪态度较好且犯罪后果不严重的,法院会协调各方尽快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努力避免因羁押、诉讼给被告人造成心理上的不良影响。同时,该院还深入进行庭上、庭后帮教和定期回访等工作,目前这些新方法已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